宁阳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宁阳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15521;传真:0538-5615521;电子邮箱:nyxga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阳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数据,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公开服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圆满完成了公安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效率更高效、程序更规范。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40条。

我局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分工,公开政策法规2条,上级政策解读2条,通知公告8条,行政执法公示4条,行政许可公示4条,行政处罚公示4条,随机抽查事项及计划2条,抽查结果和查处结果2条,重大风险防范2条,重点工作2条。围绕宁阳县公安局工作重点,主动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将旅馆业、寄递物流业、加油站、网吧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检查结果情况进行公示。将酒驾、社会面治安防控等群众日常较为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提高政务网站信息管理服务水平,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有关政务信息。加强信息公开过程的监督,注重公开质量和评估效果,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内容建设。发挥微信公众号“宁阳警方”“宁阳交警”“宁阳公安微博”作用,将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2022年,共发布相关信息2300余条。

5.监督保障。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为组长,分工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指挥中心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的问题主要是公开不够全面。2023年,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全力推进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全面强化公开能力,针对公开不全面的问题,实行“一对一”公开,将栏目进行细化,责任具体到人,使公开工作更全面、更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无收取的信息处理费。

2、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及时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主动公开程序,加强政策解读,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协调。

3、本行政机关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情况;

5.本行政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