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数据,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取得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效率更高效、程序更规范。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60 余条。其中,主动公开法律规章5条,上级政策解读4条,本级政策及政策解读文件2条,主动完善行政执法专栏及执法人员信息;参加县新闻发布会1次;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活动2次,解读率100%;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人员列席部门办公会议2次。围绕县公安局工作重点,主动公开了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及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同时将旅馆业、寄递物流业、加油站、网吧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检查结果情况进行公示。酒驾、社会面治安防控等群众日常较为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加强对情况复杂或疑难申请的会商研讨,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提高答复准确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办结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梳理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等工作。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进行梳理,及时将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成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政务公开的统一格式和标准,主动更新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等信息内容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扩大政务新媒体矩阵。添加“政策解读”链接至“宁阳警方”微信公众号,强化了新媒体专业化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⑶深化网上宣传引导持续建好用活政务新媒体,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宁阳警方”“宁阳交警微信公众号,大众网宁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综合运用主题海报、短视频等新媒体载体,及时发布打击犯罪情况、服务群众举措和安全预警提示,全力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今年以来,共发布相关信息2500余条。

5.监督保障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工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指挥中心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了全局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7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21

行政强制

 29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完善。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二是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还需加强,政务公开栏目更新完善工作未具体到人、责任到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在政策解读方面还有所欠缺,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多样。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充分认识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公开制度,重点加强和创新政策解读工作。定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培训,及时查漏补缺,将公开融入到工作决策、执行、服务的全过程。二是明晰职责,服务为民。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规范建议提案、决策意见征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提高咨询建议、诉求答复质量,提高社会热点的发现、收集和反馈能力,增强群众的满意度三是搭建平台,警民互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举办政府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在线调查征集等互动活动,并在“宁阳警方”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办理公安业务,知晓理解公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县公安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县公安局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县公安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其中应公开2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应公开3件。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并按时限要求答复。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今年以来,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宁阳县网络问政直播节目开播仪式暨营商环境专题问政,认真听取群众诉求,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并对有关政策予以解读。联合县交安委成员单位和县飞鹰救援队等公益组织代表在欣街路中段设立宣传一条街,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参加2023年社会治安打击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重点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泰网大巡防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县直部分单位及社会各界代表,县公安局民警辅警及其子女、家属共计100余人参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宁阳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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