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工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细化分解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公布我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职责和范围,解读相关政策信息,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政策解读,对《宁阳县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采取文字、图片、主要负责同志、专家、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规范解读,进一步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警营开放日活动3次,增强了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2024年,累计公开发布信息96条,其中意见征集1条,部门动态8条,法规规章2条,政策文件2条,机构职能13条,规划信息(年度计划)1条,会议公开9条,执行公开3条,管理公开7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政策解读4条,主动公开事项目录1条,行政执法公示20条,重大风险防范4条,户籍管理8条。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梳理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等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校对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符合规定、准确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按照国务院政务公开的统一格式和标准,主动更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等信息内容,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⑵持续运营政务新媒体矩阵。强化新媒体专业化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政务服务”“便民查询”“政务互动”等服务,畅通群众了解政务公开信息渠道,方便、及时、高效解决群众疑难问题,确保政务服务“触手可及”。⑶持续深化网上宣传引导。建好用活“宁阳警方”微信公众号,与县内多家媒体实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信息传送方式方便、快捷的特点,及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发布权威信息、普及安全防范知识、传播公安正能量,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全年共发布原创文章230余篇。
5.监督保障。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压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主动接受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整改检测出的问题,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导致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776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3680 | ||
行政强制 | 75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0.6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大项加第二大项之和, 等于第三大项加第四大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些许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二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存在发布时间节点滞后问题。三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解读回应不及时、解读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部分栏目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公开深度不够,尤其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丰富解读形式。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二是严格网站审核。坚决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审核关,严禁杜绝错别字、断链错链等情况发生。三是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上设立的相关栏目,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四是强化信息时效。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五是做好答复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重视程度,积极与申请人联系沟通,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本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全局工作重点,主动公开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定期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全面公示旅馆业、寄递物流业、加油站、网吧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行政许可检查结果情况。对酒驾、社会面治安防控等群众日常较为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开,形成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度,县公安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其中:人大建议7件。主办7件、共办7件。政协提案6件。主办6件,共办6件。13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吸收采纳、办理完成,吸收采纳率100%。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组织对重要政策文件《宁阳县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采取主要负责同志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的方式,从政策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举措、奖励办法、举报人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利用通俗易懂的言语,采取一对一的解答形式,确保群众看的懂、听得清,全面解决了群众对举报途径、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等方面不了解、不明白等问题。以政务公开为依托,为全县中高考莘莘学子保驾护航,通过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高考期间对宁阳县城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信息,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出行安全。联合多部门开展防范高考招生诈骗宣传活动,通过进考点、进小区等方式,提醒广大考生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考试期间,安排户籍民警进驻全县所有考点,为广大考生提供现场受理、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服务,为遗忘身份证的考生“兜底”。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泰安市小记者团和宁阳融媒小记者团共计300余名“小记者”,走进宁阳县公安局,“零距离”接触警营生活,尽情享受“警”彩周末。
5.本行政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