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核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宁阳县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途径,全年累计公开发布信息92条,其中,部门动态7条,热点专题3条,政策文件2条,机构职能12条,规划信息(年度计划)1条,会议公开11条,执行公开6条,管理公开5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政策解读1条,政府开放日活动1条,行政执法公示14条,重大风险防范6条,户籍管理8条,确保各类政府信息直达基层,惠及群众。
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指派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实现办理,明确答复内容,确保申请事项“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办理结果均获得申请人认可,办结率、满意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工作准则,细化分级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管理要求,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整改到位,加强信息风险排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不实信息上网发布,切实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按照国务院政务公开的统一格式和标准,主动更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等信息内容,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二是持续运营政务新媒体矩阵。依托“宁阳警方”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政务服务”“便民查询”“政务互动”等服务,畅通群众了解政务公开信息渠道,方便、及时、高效解决群众疑难问题,确保政务服务“触手可及”。三是做强做优网上宣传引导。建好用活新媒体平台,发好公安声音,及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发布权威信息、普及安全防范知识、传播公安正能量,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2025年,依托“宁阳警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公开发布原创信息336条,其中,发布“防范校园霸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等广大群众较为关注的安全主题原创文章或视频30余条。
5.监督保障。成立以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工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压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主动接受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整改检测出的问题,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导致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95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9275 | ||
行政强制 | 312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8.93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通俗易懂,未能很好地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公开渠道针对性有待提升,对信息获取需求考虑不够充分,部分老年群众,农村劳动者等特殊群体不擅长使用互联网软件,多采用传统渠道获知信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渠道公开的互补性未能充分发挥。三是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栏目动态更新频次不均,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和标准把握不够精准,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公开的信息内容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形式,必要时要增加案例分析、流程解读等便于群众理解的操作,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二是优化公开渠道布局。在巩固现有平台基础上,拓展车驾管便民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服务大厅、派出所户籍大厅等线下宣传渠道,公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出入境证件办理、机动车电子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等群众查询办理较多、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的事项,方便群众自选渠道获知信息,确保线上线下公开渠道融合互补,政府公开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法规、政策解读技巧等专项培训,邀请业务骨干和专家开展实操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专业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本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全局工作重点,主动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定期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全面公示旅馆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等行政许可情况,及时对超载100%以上大货车处罚信息进行公开,切实形成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度,县公安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5件。人大建议4件,共办4件;政协提案11件,共办11件。15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吸收采纳、办理完成,代表委员反馈满意度达到100%。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2025年,县公安局以政务公开为依托,通过“宁阳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提醒广大群众遵守禁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在禁放区域内全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组织开展以“揭秘游戏类诈骗套路 守护青少年财产安全”为主题的山东公安“四长讲反诈”泰安专场直播活动,聚焦高发诈骗类型,结合典型案例,清晰揭示诈骗分子惯用套路,同时,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互动特性,实时关注弹幕评论,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开展以“‘警’彩无限,报告全面”为主题的“向人民报告”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和群众共计30余人参加。
5.本行政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