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单位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阳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1.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0余条,其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公布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发布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机构职能类信息31条;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收集发布涉农领域政策解读14条、工作规划信息13条;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发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17条;发布重点领域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各类信息98条;及时更新宁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1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磁窑镇朴宅村石方民申请,申请涉及内容为其父母耕地确权信息。收到申请后,立即把申请内容转到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回复。通过了解,所申请内容因涉及私人信息,并未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根据申请方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申请人。本次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为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开展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定从政府信息制订到发布各环节必须保密审查的程序,每份政府信息必需由拟办人提出是否保密或公开意见,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www.ny.gov.cn)为信息公开平台。为了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

5.监督保障。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我局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长办公会重要议题。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意识逐渐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需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也有了更高要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有待加强,二是随着新媒体发展,对政府网站产生冲击,信息公开多样性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准确度、理解度和掌握度。同时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以适应工作的新需要。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指导监督,强化工作过程的管理和检查,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督促各职能站所及时提供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切实抓好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提升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收取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进行了公开,对涉农补贴政策依据、申报指南、监督渠道等进行了公开。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办理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代表建议5件、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4件,本着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局立足我县实际及本单位工作情况,及时、高效完成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所有建议、提案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所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政务工作状态,积极转载国家及省市发布的政策文件,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和接受率。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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