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单位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阳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助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1.主动公开。坚持根据“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按照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对我局履职依据、机构职能、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等情况进行发布。

按照《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0余条,其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公布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发布履职依据、机构职能类信息40条;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收集发布涉农领域政策解读11条、工作规划信息5条;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发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48条;发布重点领域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各类信息138条;及时更新宁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线上2件,线下7件。其中线下7件均为磁窑镇国家庄村村民申请了解承包地确权信息。收到申请后,立即把申请内容转到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根据业务情况,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参与调查并进行书面回复。线上2件,其中1件为山东财经大学李晓冰申请我县农业相关数据,用于课题研究。所申请内容由我局相关科室办理后,根据申请方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申请人。线上另1件为高勇咨询磁窑镇朴家宅村人均农业用地面积。此信息不在我局业务范围。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对此进行了书面回复。所有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发文稿纸、各类公文注明信息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的注明理由。定期对公文的公开属性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在继续做好我局微信公众号维护的基础上,新开通了闪电新闻政务号和农民日报三农政务号,并充分发挥闪电新闻政务平台“闪电”特性和农民日报三农政务号“资讯+政务+服务”综合性服务性质,围绕全县及全局在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精心总结发布工作动态、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与政府网站相辅相成,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实现更好的推广效果。

5.监督保障。根据工作调整,及时对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迎接上级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8

0

0

0

0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领会还不够到位,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随着新媒体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率、多样性等仍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理解度和掌握度。同时通过培训学习,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三是围绕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项目、重点政策落实,扩大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增强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进行了公开,对涉农补贴政策依据、申报指南、补贴结果、监督渠道等进行了公开。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0件,委员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1件。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局立足我县实际及本单位工作情况,及时、高效完成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所有建议、提案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所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继续做好我局微信公众号维护的基础上,新开通了闪电新闻政务号和农民日报三农政务号,并充分发挥闪电新闻政务平台“闪电”特性和农民日报三农政务号“资讯+政务+服务”综合性服务性质,围绕全县及全局在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精心总结发布工作动态、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与政府网站相辅相成,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实现更好的推广效果。同时,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到我局行政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中来,提高我局行政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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