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财政局联系 (地址:宁阳县城东街519号,邮编:271400,联系电话:0538-5637459,电子邮箱:nyczyjs@163.com)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顺应“互联网+政务”发展趋势,提升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2017年,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机构信息。加大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深化预决算信息、涉企收费以及PPP模式等情况的公开。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有效开展。县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丰富宣传载体。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到位。为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采取集中授课、定期培训、交流座谈等形式,加强了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宣传渠道。我局以宁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及时将财政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发布,做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公示栏、财政网站、报刊、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事务,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精细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泰安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泰安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泰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网络问政、“行风热线”节目准备和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重大决策听证工作。二是根据《条例》规定和县政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重点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三是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县财政公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度,发布政策解读10条,部门文件29条,使最新财政政策得到有效传达。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问政及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查询、咨询、质疑的与财政政务相关问题,严格执行实行首问负责制,办理群众网上诉求及其它诉求,形成了下载、领导批示、办理整改、办结审核、上网公开的“链条机制”,加强与县信访机关联动,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电话、信件等方式提出的咨询、投诉和建议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办理和回复,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犯。   

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牵头和责任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落实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字〔2017〕3号)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各项牵头工作和责任工作落实。   

(一)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县级财政预决算情况,公开了县直92个部门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6 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1755.4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601.12 万元。   

(二)加强财税信息公开,在财税信息专栏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数据,解读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财政形势。按要求公布县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   

(三)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将2017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山东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全部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实时更新。   

(四)加强重点领域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分配情况。   

(五)加强PPP信息公开,在PPP 专题专栏公开最新政策文件,发布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评价论证、PPP合同等信息,及时发布新建项目的进展、采购等信息。   

五、主动公开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度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33条,主动公开信息数233条,占信息总量的100%。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务信息96条,其中,法律法规3条,政策解读10条,部门文件29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29条,监督评议5条,通知公告19条。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政务信息126条,在微信公众号“宁阳会计之家”公布政务信息11条。   

(二) 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互联网公开方式:主要通过“中国宁阳”网站(www.ny.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山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sdcz.gov.cn)“市县财政动态”专栏、政务微博“宁阳财政”(weibo.com/u/6452499915)以及微信公众号“宁阳会计之家”上公开。   

2、其他途径公开方式:通过局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全社会公开,将各科室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人员去向及全局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通过此方式,促进了我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协调会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申请,按时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各类政务信息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布,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及行政诉讼。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纳入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统筹考虑,同步实施。截至2017年底,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局属事业单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在县电子政务办的支持帮助下,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PPP专栏,及时公开PPP最新政策、项目信息、最新进展等,全年发布专栏信息20条,确保了PPP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经认真对照,我局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还待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扩宽。   

(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妥善解决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及时反馈结果,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贯彻和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十、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为确保信息公开不发生失漏密事件,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上报的政务信息,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十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度,我单位共办理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代表建议3件、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5件,本着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县财政局立足我县实际,及时、高效完成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所有建议提案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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