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街201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37459;电子邮箱:nyxczjyj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顺应“互联网+政务”发展趋势,提升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2020年,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落实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www.ny.gov.cn)累计发布信息246条,其中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财税信息、收费目录等领域,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其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履职依据13条,部门机构概况5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重点任务执行过程信息4条,随机抽查信息3条,收费项目清单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人大提案政协建议答复信息14条。
立足财政部门职能,做好专项公开任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38条,预算绩效信息14条;公开财税信息180条。其中:财政收支信息12条,政府债务信息4条。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4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为确保信息公开不发生失漏密事件,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上报的政务信息,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2020年,宁阳县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形式为电子邮件申请。经认真核实申请内容, 1件申请同意部分公开,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人。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申请人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2020年,宁阳县财政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20年,宁阳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均未实行独立核算,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一并开展。具体推进过程中,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明确科室、单位责任人,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定期对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进行监督,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平台建设
宁阳县财政局以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ny.gov.cn)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及时将财政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发布,做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局研究督查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加强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机构信息。加大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深化预决算信息、涉企收费以及财政收支信息等情况的公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网络问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准备和县政府门户网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等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县政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县财政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县财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同时,认真做好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重点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制作规范性文件1件,作出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开具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0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政府集中采购0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宁阳县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形式为电子邮件申请。经认真核实申请内容, 1件申请同意部分公开,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人。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申请人表示满意。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1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媒体作用有待充分发挥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三方面着手,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力度。抓好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学习,增强财政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公开办理效率和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积极运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财政信息、解读政策,倾听民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财政机关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单位共办理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代表建议7件、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7件,本着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县财政局立足我县实际,及时、高效完成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所有建议提案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所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