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阳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创新信息公开机制和载体,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收入、政府债务、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圆满完成年度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2022年,宁阳县财政局在县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620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358条,收费目录信息16条,政府采购信息62条,财税信息135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办结的3件申请中,答复结果为予以公开的3件;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0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对宁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动态调整,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认真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和考核管理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以县政府下发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解方案为指导,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进一步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确保所有公开任务有序推进。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切实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在醒目位置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基本组成部分。二是做好网站信息管理。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统一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定期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开展自查,确保发布信息安全。三是做好新媒体建设和维护工作。依托“宁阳财政”“宁阳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权威政策解读和信息,为全县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监督保障。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研究督查室具体经办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相关科室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2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的质量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的深度还不够,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二是深化与主管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县财政局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2年,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上级财政部门信息公开要点,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预算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动态机制,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建立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专栏,实现“双网址”公开要求,使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二是统一公开内容清单。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预、决算公开新模板样式,明确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列出公开预决算内容清单。三是统一规范预算公开报告体系。统一预算公开的形式,明确预算公开的基本内容,提高公开的规范性。四是明确公开对象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及具体工作要求,对各部门预算单位完成情况实行情况通报,及时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推动了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五是强化动态监督注重整改落实。对县政府及全部一级预算部门的2020年决算和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监督,对预决算公开存在问题的单位,逐一联系整改,确保公示数据真实、完整。

3.2022年,县财政局共办理人大1号议案、1号建议、19号建议、20号建议、24号建议、33号建议、53号建议;政协1号提案、32号提案、55号提案、57号提案、75号提案,办理结果已全部上传县政府网站公开。

4.本年度无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年度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本年度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