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阳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财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助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2024年,宁阳县财政局依托县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54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298条,财税信息123条、政府性收费目录22条,政府采购信息47条。      

依托微信公众号“宁阳财政”发布相关信息163条,依托微信公众号“宁阳会计之家”发布相关信息105条。

在县融媒体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解读全县上半年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组织局分工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视频解读1次,系统讲解《宁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征收要求。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宁阳县财政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完成1件。申请人诉求为公开2023年县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跟踪对接,快速高效办结,未就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程序。按照宁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依照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持续做好财政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顺利完成。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对照县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从重大事项决策、财政预决算、财税信息等方面细化分工,明确具体经办科室,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和考核管理制度基础上,总结前期政府信息管理经验,对相关制度进行动态调整,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财政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用公开标准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科室首次检查提报信息的基础上,明确专人对提报信息进行二次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统一发布路径,由专人对网站后台进行维护管理,细化各板块登录账号,明确责任人,确保政府网站运营安全。二是用好新媒体平台。作为政府网站的有效补充,新媒体信息发布具有时效性强,传播范围广等特点,依托“宁阳财政”“宁阳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最新财政政策、专家权威解读等内容,为推进财政工作提供强有力舆论支撑。

5.监督保障一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督促各相关科室认真梳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及时高效。二是严守保密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于部分确需公开的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后依法公开,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财政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宁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成效较为明显,但在政策解读质效、信息规范表述、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对部门文件、互动咨询等内容要及时主动公开,对专业性强、不便理解的重要政策措施要丰富解读形式,加强文件出台到政策解读全流程公开,拓宽解读渠道,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二是提升公开水平。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知识储备,在熟悉政策的基础上,多方式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的公开工作,确保及时、高效、透明。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能力,培训图文制作技巧,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多采用图片、动漫等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解读相关信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宁阳县财政局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4年,宁阳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相关部署,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要求,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标准化,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一是提升责任意识。将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准确安全。二是用好信息平台。构建以网站为主新媒体平台为辅的信息公开平台,将县政府网站和山东政务服务网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进行优化,2024年发布88个部门和单位决算信息,切实保障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权。三是确保公开实效。严格执行定期更新机制,高标准制定新版信息公开目录,以目录为依据,确保实际工作与信息公开同步进行,对财政收支信息、直达资金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公开,统计数据、最新动态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惠民补贴发放、老旧小区改造、会计职称考试等咨询及时回复解答,切实回应民生关切。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宁阳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工作要求,自觉站在依法行政和讲纪律、守规矩的高度,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办理过程中主动对接联系,按期答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办理结果已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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