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围绕坚持和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以推进政务公开与水利业务融合为总抓手,全方位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宣传载体,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

1.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效率更提高、程序更规范,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59余条。

我局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水利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发布履职依据、机关简介9条;工作规划3条、通知公告6条;及时更新宁阳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县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栏目发布信息41条。

2.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了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时效性,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宁阳的平台优势,提高政务网站信息管理服务水平,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有关政务信息,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监察,注重公开质量和效果评估,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内容建设。

5.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县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宁阳县水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联络员队伍进行了集中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信息发布明确由专人负责录入,录入信息经保密审核后再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监测,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我局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广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机制不健全,审查流于形式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及时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让审查有据可依而不是流于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结合水利局职责和工作实际及县大数据中心的任务分解,聚焦社会公众关注,2021年,我局承办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挂接到政府网站。在行政执法领域,做到事前事中及事后及时公示,执法年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6件,已经全部办结完毕,代表委员满意了100%,并全部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4.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5.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