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阳县水利局大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巩固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有力推动我县水利领域高质量发展。围绕重点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行政执法以及幸福美丽河湖创建等领域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多措并举做好该项工作。主动公开信息116条,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对每条待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保密审查,不涉密。除做好现有平台的维护工作外,我局开设微信公众号公开平台,公开局日常工作。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协调、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1.主动公开。截止到2023年底,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履职依据6条,机构职能18条,规划信息3条,通知公告9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34条,重点领域42条。

2.依申请公开。建立并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将依申请事项列入热线办理流程,由专人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审定,确定申请信息的公开属性后纳入信息公开办事流程。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相比去年新增1条。

3.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每条待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建立政务公开信息三级审核机制,由业务科室确定事宜公开信息内容后提交公开申请,经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再进行信息公开,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做好现有公开平台的维护工作。严格落实县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最新政策,完善政策解读。

二是开辟新的政务公开平台。建立官方公众号平台,定期发布水利领域的重要活动、重大安排、工程进度等水利领域日常工作,我局微信公众号被广大网友关注。

5.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和专职人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协调、组织实施及政务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逐项销号。2023年,我局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公开范围局限于工作要求,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缺乏公开意识和主动性。

改进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压实政务公开责任,细化工作内容,把适宜对外公开的部分进行整合,形成公开周报、月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2023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安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目前,我单位涉及责任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在行政执法领域,我单位除联合其他单位开展执法工作外,还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接受社会公众举报,执法年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已经全部办结完毕,代表满意率100%,并已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4.本行政机关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