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阳县水利局紧紧围绕县政府部署要求和全县水利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更新上传,创新形式多角度解读公众关切的涉水政策问题,优化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人员培训力度,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

1. 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县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定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及时更新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公文法规、工作动态、水利重点领域等信息。及时公开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等的水利事项,及时更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专栏,严格做好答复意见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要求,定期公开抽查情况,定期发布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60余条,主办、参加新闻发布会1场次,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2.依申请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认真做好申请的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办理前主动对接申请人,办理后热情跟进回访,贴心为市民提供答疑服务,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和满意度。2024年,县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形成行政复议和诉讼,未出现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办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了《2024年宁阳县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宁阳县水利局信息发布审批表》,规范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我局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按照上级规范性文件调整要求,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发布、修改与废止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全文公开,并做好配套政策解读。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平台的宣传阵地作用,优化规范栏目设置,灵活采用固定板块和动态窗口相结合。同时,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宁阳水利”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公开媒体等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平台,及时了解和回应公众诉求,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5.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牵头抓、全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了“专人负责,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把责任切实落实到岗到人。二是制定《2024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先后组织了2次专题培训,参训3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三是强化督导监督考核,对网站进行每日抽检和月度自查工作,确保信息更新及时、链接正常、内容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人员责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工作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广泛性需加强,信息的获取和发布存在一定的被动性和滞后性,政策性文件公开、会议公开等方面主动性不高。三是政策解读方式和质量需提高。解读内容缺乏深度、解读角度不够全面、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提升全局政务公开人员责任意识,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县级组织的培训,逐步提升全局综合政务公开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加强督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查缺补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和指导力,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强化督导调度力度,确保公开时效性,提高规范化程度。三是强化政策解读。立足水利行业实际需求,在政策挖掘、方式方法和发布渠道上进行进一步探索,加强媒体、专家等多角度解读,创新问答式解读、音频、视频、动画等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我局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2.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立足行业实际,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事项意见征集、政策评价、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会议公开等方面信息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创新工作形式,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政策现场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推进政务公开亮点创建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和保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保障。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严格监督考核,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3件,所有建议和提案按时办理完毕,实现答复率100%、面商率100%、满意率100%。答复意见全文均已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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