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联系(地址:宁阳县华阳大街691号;邮编:271400;电话:5621841;传真:5622879;电子邮箱:nyxhb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安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精神,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的事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有序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公开情况
根据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有关规定要求,我局共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263条。其中:涉及部门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以及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等信息94条;重点领域信息包括环保政策措施、环评信息、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排污企业信息以及空气、水质情况等,公开信息169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余条,做到了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积极参加县网络问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9个。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我局制作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从制订到发布各环节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1、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2、申请办结情况。本年度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3、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2020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站、大队立足各自职能,坚持从实际出发,紧跟形势,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均由局机关统一发布。
(六)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积极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倾听民意、与民互动交流,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定时更新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环境信息,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双微的传播度广、及时性强等特点,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未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