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联系(地址:宁阳县华阳大街691号;邮编:271400;电话:5621841;传真:5622879;电子邮箱:nyxhb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安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精神,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的事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有序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公开情况

根据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有关规定要求,我局共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263条。其中:涉及部门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以及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等信息94条;重点领域信息包括环保政策措施、环评信息、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排污企业信息以及空气、水质情况等,公开信息169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余条,做到了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积极参加县网络问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9个。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我局制作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从制订到发布各环节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1、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2、申请办结情况。本年度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3、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2020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站、大队立足各自职能,坚持从实际出发,紧跟形势,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均由局机关统一发布。

(六)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积极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倾听民意、与民互动交流,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定时更新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环境信息,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双微的传播度广、及时性强等特点,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未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