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督促落实,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性和时效性,努力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1.主动公开。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操作程序和监督检查等事项,要求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年度我局共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21条;其他类信息33条。召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参加县网络问政节目,受理留言 8个、网络互动 6个,均现场答疑解惑。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畅通申请渠道,可以当面提交、信函申请和网上申请,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一整套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2022年度,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精准发布,同时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公开采取逐级审批方式,最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遇重大信息公开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核后进行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传统媒体、新媒体双向发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及内容发布。充分发挥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主平台和主阵地作用,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在山东新闻联播、中国环境报宣传报道13篇;中国环境APP发表工作动态15条。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政务微信“宁阳环境”发布文章202篇,通过政务微博“宁阳环境”发布微博4026余篇。

5.监督保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督导调度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二是政务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够,政策解读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充分发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和推进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向优秀单位学习政务公开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充分发挥局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政务微信“宁阳环境”和政务微博“宁阳环境”及时发布生态环境各类信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三)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解读,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采取图表、视频等方式解读政策,加强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本部门承担的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将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认真落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2022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并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一是加强制度管理,定期组织相关干部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公开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内容详实,信息完整;三是平台建设更加完善,宁阳环境政务微信、宁阳环境微博作用发挥明显,环保宣传取得积极进步。

(五)本行政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本行政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