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全年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空气质量信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排污企业公开环境信息、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153条。

2.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确保依法高效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3.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和上传公开,严格规范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对外宣传平台,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及时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等问题的出现,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持续丰富平台信息内容。

5.监督保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公开内容是否涉密,公开形式、范围是否合理,公开是否及时,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不足短板: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人员能力水平不足,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6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强化人员政治与专业素养,优化分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要点、流程与责任人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导向正确,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促进局各科室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衔接与沟通,确保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规定动作,主动全面公开工作动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大气、水环境质量信息、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等方面信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务公开水平稳步提升。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2政协提案2件,办理、答复工作均已完成,办理结果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5年,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精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活动。一是承办泰安市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在复圣公园举办的健康跑活动共计吸引了1500余名市民线下参与,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环保氛围日益浓厚;二是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情况。

5.本行政机关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2025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7.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