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http://www.ny.gov.cn)查阅、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宁阳县城东街381号(建设路中段); 邮编:271400 ;电话:0538-5621028;传真:0538-5621028;电子邮箱nyxscjg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局长、党委书记张志洁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起草、确定、制作、更新、审查、发布本部门起草制定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本部门的执法依据、惠企政策等相关信息,依托12315、12365热线和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影响力,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全年共接听消费者来电咨询、投诉920余件,县群众利益服务中心(12345热线)和泰安民生网转办问题76件,涉及保险、宽带、有线电视服务、汽车、手机、家电、商品房、收费等多个消费领域,处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100%。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的政务公开要求,我局根据各部门职能实际,印发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工作手册》及《惠企政策》。围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重点,主动公开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消保维权、商标发展、合同监管、案件查处等相关工作情况;围绕行政效能建设,主动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情况,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及工作理念,主要内容、服务措施等有关事项,同时对各部门加强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紧紧抓住县局门户网站这一重要载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有效提升对外形象。在公开内容上,除国家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对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全部公开。对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部向社会公开。推动各业务条线监管职能向网络市场延伸,充实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同时对一些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事项,及时发文或印制宣传材料分发到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最新市场监管相关政策、高危行业

的监管政策及质量帮扶活动进展情况。

二、突出重点加强载体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载体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条例》要求的信息公开重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为增加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方便公众了解相关信息,我局充分利用宁阳县政务信息网的平台优势,及时更新有关政务信息,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情况;同时设立了公开栏,在县局机关及各市场监管所设立信息公开栏公开相关信息;并通过其他渠道积极公开,如联系县电视台新闻媒体播放新闻短片、网络视频直播中心现场答问、群发温馨提示信息、报刊杂志刊登信息、12365、12313热线、5.20计量日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月活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等形式,对社会进行信息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单位未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信息公开量不够多;三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服务。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信息的规范、准确、完整。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