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http://www.ny.gov.cn)或本机关网站查阅、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宁阳县城东街381号(建设路中段); 邮编:271400 ;电话:0538-5621028;传真:0538-5621028;电子邮箱nyxscjg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担负着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商品市场经营秩序;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工作;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广告业、商标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责,对于加快建立“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市场监管新体制,实现“大服务、大执法、大监管”的管理职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一年来,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活动,持续优化“三个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一切为了经济发展、一切服务经济发展”为已任,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再造了职责流程和考核标准,建立了覆盖市场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退出行为全领域,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执法、服务相统一的市场监管机制,努力实现了市场监管工作的职能聚合、队伍融合、服务提升。 

2017年,我局切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依托12315、12365热线和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影响力,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自2010年以来,连续8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充分发挥“12315”、“12365”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涉及保险、宽带、有线电视服务、汽车、手机、家电、商品房、收费等多个消费领域,维护消费者权益。2017年,共受理投诉举报628件,处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7年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为了从根本上让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实处,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局长、党委书记桑晨锋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

(二)2017年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将2017版的《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与2014版的《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进行了对比,整理形成《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新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比表》。使全局上下形成了健全的机构网络,真正做到了机构常在、人员专职,公开及时,工作长抓的良好局面。

三、《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落实计划:围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重点,主动公开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消保维权、商标发展、合同监管、案件查处等相关工作情况;围绕行政效能建设,主动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情况,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及工作理念,主要内容、服务措施等有关事项,对各部门加强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紧紧抓住县局门户网站这一重要载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有效提升对外形象。在公开内容上,除国家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对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全部公开。对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部向社会公开。推动各业务条线监管职能向网络市场延伸,充实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同时对一些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事项,及时发文或印制宣传材料分发到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最新市场监管相关政策、高危行业的监管政策及质量帮扶活动进展情况。

(二)工作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载体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条例》要求的信息公开重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为增加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方便公众了解相关信息,我局充分利用宁阳县政务信息网的平台优势,及时更新有关政务信息,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情况;同时设立了公开栏、LED显示屏,在县局机关及各市场监管所设立信息公开栏公开相关信息;并通过其他渠道积极公开,如联系县电视台新闻媒体播放新闻短片、局领导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活动,向广大听众介绍政策法规,现场答问处理听众咨询和投诉,群发温馨提示信息、报刊杂志刊登信息、12365、12313热线、5.20计量日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月活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等形式,对社会进行信息发布。

(三)公开取得成效或效果:2017年,对市场监督管理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清理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的规范性文件5件,整理规范了《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工作手册》,目前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717项,其中行政审批类11项,行政处罚类575项,行政强制类30项,行政裁决类2项,行政确认类2项,行政监督检查类79项,行政调解类5项,政务服务等其他行政权力类13项。实现了“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在TRS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公开信息118条,其中,政策法规29条,业务工作70条,通知公告12条;其他各类网站平台发布3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7条。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

一是推进案件处罚信息公开:依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暂行办法》及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二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大力做好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做好任务分解,在摸清市场主体的基础上,将任务进行分解,做到年报公示工作全局一盘棋,确保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2017年全县企业已公示4827户,年报率98.49%,个体户22446户,公示率100%,两项均列全市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1110户,公示率99.82%,全市排名第二。

三是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财务信息公开的通知要求,及时公开了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实现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的全公开、全透明。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布在我局网站上,然后再转至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签发、谁把关、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纳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要内容。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十、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信息公开量不够多;三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服务。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信息的规范、准确、完整。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