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市场监管职能,按照“领域深耕、系统归集、内容提质”的原则,坚持“标准+特色”,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市场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

1.主动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ny.gov.cn)公开信息458条。其中,优化营商环境专栏36条、履职依据30条、机构职能5条、规划计划15条、收费项目10条、通知公告4条、行政权利运行公开80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政策解读49条、行政执法公示32条、重点领域信息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191条。

持续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在报纸、杂志、电视台新闻网络媒体累计发表各类宣传报道200余篇,微信公众号制作转发文章480余篇,“食品安全红黑榜”累计发布47期,年度内举办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一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往年数量相比减少。其中,线下收到1件,内容涉及行政处罚信息申请,已办结答复。

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和法律审核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实效,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灵活性,打造政务公开舆论高地。

5.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等问题,公开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不够全面丰富多元化,政策解读采用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解读比例偏低。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强,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规范制度,继续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和流程,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紧扣上级工作部署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解读创新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注。持续拓宽解读渠道,丰富解读形式,优化解读内容,切实提升解读质量效果。加强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以图文并茂、声音影像相结合的丰富立体形式做好创新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和互动性。

三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认真开展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的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安全等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有关要求,2023年我单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聚焦守底线、优环境、促发展、强执法、建队伍等重点领域,围绕群众利益及公众关切问题,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88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023年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9期,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进外卖平台活动,真正让政务公开贴近公众生活,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项,其中人大建议1项,政协提案4项,均已办理完毕。吸收采纳5条,不予采纳0条,所有建议和提案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吸收采纳率均达到100%。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办理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采取线上线下的多元方式,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依托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新开设“科所动态”、“学习之窗”、“成长之路”、“科普面对面”等创新栏目,以建立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为抓手,“食品安全红黑榜”坚持一周一期的发布频率,累计发布47期,促进经营主体依法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力打造“宁阳元素”食品安全主题公园和“宁阳大道食品安全示范街”、亿丰示范片区,在亿丰商圈片区人员密集位置设立户外展示屏,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不断深化社会共治理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适应新时代要求。

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