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领域,增强公开实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主动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围绕年度公开重点,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明显提升。
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ny.gov.cn)公开信息420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215条、优化营商环境专栏22条、部门乡镇动态7条、履职依据20条、机构职能5条、规划计划7条、收费项目9条、通知公告8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会信息20条、行政执法公示13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84条、主动公开目录等其他法定信息5条。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持续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计量夜市”“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在报纸、杂志、电视台新闻网络媒体累计发表各类宣传报道530余篇,微信公众号制作转发文章640余篇,“食品安全红黑榜”累计发布44期,拍摄科普宣讲视频12期,举办新闻发布会2场,全面回应社会关切。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与往年数量相比增加。其中,通过信函申请3件,内容涉及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办理情况信息申请,均已办结答复。
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审查、发布等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严格对信息内容和公开形式审核,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的多元方式,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立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开设“市监半月谈”“所长谈服务”“科所动态” “成长之路”等创新公开栏目,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场监管信息的渠道,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悉需求。
5.监督保障。加强工作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编制发布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市场监管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严格落实各项公开任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9 | ||
行政强制 | 2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还不够,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对信息公开的政策把握还不够准确;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
2.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从严从紧把握公开范围。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收集,将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民生领域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是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逐步从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上进行规范,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聚焦社会和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等载体,创新信息公开栏目建设,采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有关要求,2024年我单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坚持底线思维,聚焦强监管、严执法、优服务、勇创新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2024年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8期;强化食品领域执法办案,开展“昆仑”“铁拳”“国门守护”等专项行动,累计发布6期28件民生领域查办“典型案例”;全力实践食品安全“红黑榜”监管模式,2024年发布44期,累计发布91期,红榜示范引领,黑榜督导整改;充分放大“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效应,在人流集中的亿丰商圈及磁窑镇驻地新建2处户外显示大屏,实时展播餐饮店后厨加工情况,聘请“食安哨兵”,充分发挥“移动探头”作用,积极探索由“部门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针对食品药品投诉热点,指导2600余家食品生产和经营业户张贴“即诉通”提示,方便消费者联系商家反馈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托“百店千村”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常态化面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的理念和知识。2024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产品,做好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15条,营造了全社会广泛参与、共治共享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项,其中人大建议2项,政协提案2项,均已办理完毕。吸收采纳4条,不予采纳0条,所有建议和提案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吸收采纳率均达到100%。我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重点领域,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回应社会关切,激发市场活力。在宁阳融媒开设“市监半月谈”科普专栏,针对群众关心关切的餐饮、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网络购物等领域,录制12期通俗易懂的科普视频,得到良好的社会反响。聚焦电子秤民生热点,开通检定绿色通道,举办“手机变砝码”计量夜市活动,守护民生维护市场秩序。举办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新闻发布会,把发布会搬到了3·15活动现场,走到群众身边,努力构建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格局。
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