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宁阳县建设路699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37700;传真:0538-5637701;电子邮箱:nyxxzspfw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宁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工作要求,坚持围绕单位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确保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助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648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务信息426条:其中通知公告189条,主要涉及不动产权证的注销、项目规划等领域;业务工作115条,其中在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公开92条;政策法规共65条,主要涉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所制定的一系列的文件等以及机构职能,管理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等其他信息57条。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公开29条,今日头条号发布16条。山东政务服务网实时发布行政许可决定8585条,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信息共1178条。通过“线下”途径发布政府信息共计4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以机关工作人员、科室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进行初审后报业务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经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签后进行公开。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做到了“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的工作流程。
3、促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对 5771 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深化平台应用,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通过互联网端、移动端、自助端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事项网办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依托大数据发展优势,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推动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构建了全流程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群众和企业通过一条唯一身份号,只进一次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入口的虚拟门,只填一套表格,就可以一次性完成业务办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网上公开。一是通过宁阳县政府网、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宁阳站、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公开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结果等需要公开的办件信息10067条。二是通过宁阳县政府网站公布本单位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监督评议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304条。
2、公共查阅点公开。通过中心一楼大厅LED大屏幕公示墙、智能化设备设备(pad评价器、触摸引导机、自助查询机、等待区显示屏)、窗口告知单、示范文本等多种方式,对窗口布局、服务指南、结果公示等办件信息和通知公告等一系列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
3、微信公众账号、今日头条号公开。依托“宁阳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头条号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新闻动态向公众提供查询或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知识培训。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工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
2、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5 | 减3 | 8169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5 | 增1 | 20201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加强。
2、山东政务服务网—宁阳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认识。
2、充分利用好山东政务服务网—宁阳站,提高公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改进网站,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中心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3、在继续做好原有的工作基础上,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智能化设备、网络信息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共办理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一件,已办理完毕,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具体为常韦青等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启动前置考古勘探,化解建设用地矛盾”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将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县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前置相关工作,不断探索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高质量高效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