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宁阳县建设路699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37700;传真:0538-5637701;电子邮箱:nyxxzspfw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围绕单位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确保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助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落实情况
2020年,我局累计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公开信息512条,其中根据“三定”方案,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发布“机关简介”19条,发布“履职依据”信息8条、“规划信息”1条、“行政许可”信息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60条、其他法定信息3条,发布许可、注销等“公示公告”信息412条。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实时发布行政许可决定54215条,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信息共928条。及时更新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19年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全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信息60条。
2、推动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对274项行许可事项逐项编制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实时动态公开,发布行政许可决定54215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深化平台应用,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通过互联网端、移动端、自助端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事项网办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运行。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
4、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2020年通过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件,并全部做到公开答复全文。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以机关工作人员、科室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进行初审后报业务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经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签后进行公开。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做到了“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的工作流程。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部署同规划,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工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公开程序,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平台建设情况
1、网上公开。一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宁阳站、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公开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件信息及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55143条。二是通过宁阳县政府网站公布本单位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512条。
2、公共查阅点公开。通过中心一楼大厅LED大屏幕公示墙、智能化设备(pad评价器、触摸引导机、自助查询机、等待区显示屏)、窗口告知单、示范文本等多种方式,对窗口布局、服务指南、结果公示等办件信息和通知公告等一系列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
3、微信公众号公开。依托“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报、查询,实时公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新闻动态。通过爱山东APP公开高频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受理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在线申报和办件查询功能。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保障情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知识培训。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
2、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2 | 增13 | 6583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6 | 增1 | 9444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2005.1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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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创新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山东政务服务网各部门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还需要完善和规范。企业和群众使用互联网、APP等线上途径办理事项的便捷度和体验感还需优化和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认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信息,查缺补漏,细化任务分解,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2、充分利用好山东政务服务网—宁阳站,提高公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完善和规范各部门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进一步改进网站,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3、在继续做好原有的工作基础上,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等政府新媒体平台作用,创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智能化设备、网络信息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共办理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两件,均已办理完毕,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一是邵辉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建议提案,我局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通过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财产登记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等措施加快培育“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于正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将营商环境评价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的建议提案,营商环境评价现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该项举措将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督促作用。我局将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