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围绕单位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确保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助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以机关工作人员、科室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进行初审后报业务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经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签后进行公开。2022年,我局累计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公开信息355条,其中根据“三定”方案,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发布“机关简介”信息6条,发布“履职依据”信息4条、“规划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9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18条、“重点领域信息”1条,其他法定信息”1条,发布许可、注销等“通知公告”信息305条。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实时发布行政许可决定9178条,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信息共1884条。及时更新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2年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全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信息19条。

2、推动多渠道网上办事信息公开。6250项县级事项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发布,42个部门单位1290项依申请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网,可网办事项占98%以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34类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县推广应用,121项便民事项在“泰好办”公众号宁阳端上线,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实时动态公开,发布行政许可决定9178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深化平台应用,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通过互联网端、移动端、自助端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事项网办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运行。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2022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2021年增加6件,主要内容为申请项目立项、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信息、不动产确权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已按照要求予以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做到了“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的工作流程。

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部署同规划,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工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公开程序,督促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

1、网上公开。一是通过宁阳县政府网站公布本单位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355条。二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宁阳站、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公开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的办件信息及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1062条。

2、公共查阅点公开。通过中心一楼大厅LED大屏幕公示墙、智能化设备(pad评价器、触摸引导机、自助查询机、等待区显示屏)、窗口告知单、示范文本等多种方式,对窗口布局、服务指南、结果公示等办件信息和通知公告等一系列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

3、微信公众号公开。依托“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报、查询,实时公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新闻动态。通过“爱山东APP”、“泰好办”微信小程序宁阳端公开高频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受理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在线申报和办件查询功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2、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改进;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6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20.91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上级要求及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容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于创新和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五是信息公开力量相对薄弱,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3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一是继续创新信息公开手段,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拓展信息公开平台,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工作岗位职责,建立完善配套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安全,使工作效率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加强部门信息和行政权力运行的发布、解读与回应,不断增强政务服务工作和权力运行透明度,增强公开实效,维护政府公信,优化我县政务服务发展环境。四是加强栏目建设,提高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同时,探索利用好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不断完善政策法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行政许可等重点工作栏目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促进政务环境依法、公开、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二)落实县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多渠道全方位公开检查执法信息。全力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流程最简、时限最短、费用最少、方式最优”的政务服务宁阳品牌。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办理县政协届五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一件,已办理完毕,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通过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件,并全部做到公开答复全文。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为切实做好我县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争取在营商环境中取得好成绩。我局切实挖掘亮点工作,在各新闻媒介上进行宣传。积极向“政务公开看山东”公众号推送信息,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营商环境专栏发布信息42篇,在大众日报、大众网泰安日报等其他媒体发表信息164确保多个平台信息的同步性、一致性、时效性。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1月29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