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由信息员进行初审后报业务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经主要领导审签后进行公开。2023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累计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公开信息473条,其中发布“机关简介”信息23条,发布“履职依据”信息4条、“规划信息”1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17条、“重点领域信息”15条,“其他法定信息”5条,发布许可、注销等“通知公告”信息408条。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实时发布行政许可决定89418条,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信息共1085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较2022年减少4件,申请内容为项目立项、土地宗地图、取水权利人信息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照要求及时予以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限,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通过宁阳县政府网站公布本单位政务信息473条。二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宁阳站、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公开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的办件信息及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90503条。三是微信公众号公开。依托“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时公开。

5.监督保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分工领导和专职人员,同时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科室业务工作相结合,及时发布本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制度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4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26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取得了一定成绩,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网络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弱,欠缺电子政务信息方面的能力。二是创新信息公开机制能力弱,需要信息公开方式、途径有所创新、有所进步。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网络技术人员的学习教育,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业务能力水平,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三是规范工作流程,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不泄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落实县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多渠道全方位公开检查执法信息。全力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流程最简、时限最短、费用最少、方式最优”的政务服务宁阳品牌。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办理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4件,已办理完毕,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通过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4件,并全部做到公开答复全文。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势,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另外,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修正,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迈出了新的一步。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