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街道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主动公开。街道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务,促进社会和谐。一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方面,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另一方面,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主动公开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对应当让公众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二是力促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街道把政务公开与各项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街道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内容共24条:部门机构概况3条,部门领导信息2条,通知公告7条,改革创新2条,专项规划2条,走进宁阳1条,扶贫政策1条,贫困退出及成效2条,医疗救助1条,社会福利信息1条,教育信息2条。
2.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信息主要包括街道有关村居的村庄规划及相关会议决议的证明文件,街道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答复。本年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街道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把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具体细化,确保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的同时,防止未经审查的信息泄露,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街道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办理流程、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为群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街道目前主要通过文件、简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民生类信息;通过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公开时政类、生活服务类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街道规划计划、政府文件、街道日常工作等信息。街道在便民大厅安装“泰好办”自助服务终端1台,为群众提高便民查询、证明打印、自助申报、自助缴费等业务,并安排专人提供指导、协助等服务,方便群众查阅信息。今年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对政务公开版块内容重新梳理整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系统性、规范性、标准性。
5.监督保障。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设立了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抓落实,党政办人员具体承办的四级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涉及信息的收集、处理、审查、发布等环节进行规范和明确,特别是明确发布范围、发布时限和发布责任人。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对制度建设、工作流程、保密审查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确保不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过去一年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服务意识还需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不足,街道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业务知识集中培训、研讨等,提高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针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的政策,街道将及时明确解读要素、解读形式,加强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解读,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做好政策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加强政民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今年来,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专项规划、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信息,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县长信箱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街道没有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5.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