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安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宁阳”(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阳县欣街629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17071;电子邮箱:nyxajjbgs@ta.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办法》和《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字[2018]16号)文件要求,立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考核制度,优化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安监局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力量,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人员担任成员。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决定任何事项,都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安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制订《宁阳县安监局保密工作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工作中应当让人民群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者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四是建立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和现场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部门、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充分利用宁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需要公开的信息,明确了梳理信息、编制指南、公开目录三个阶段的完成时限。按照《条例》要求,将我局信息梳理划分为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个类别。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部门职能和业务事项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针对企业和市民关注度高的相关内容,对具体办事项目进行了收集,加大了信息梳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经过梳理,突出了对群众关注问题的信息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把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推进落实情况:2018年度,县安监局公开解读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5条,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信息6条,公开事故灾害及救援信息3条,公开安全警示提示信息、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50余条,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工作举措:制定了宁阳县安监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严格遵守宁阳县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流程,按照政务信息发布或更新的要求,及时发布或更新政务信息。

取得成效: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有效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县直有关部门,深入排查所监管企业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事故警示信息、重点领域工作措施的公开,让企业举一反三、开展类比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不足,汲取教训,针对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季节特征,科学研判安全形势,制定管控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了宁阳县安监局政务信息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度,县安监局在县政务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6条,在山东宁阳手机报主动报道60余篇。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我局在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在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群众向我局咨询相关政府信息的材料。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此外,我局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情况

201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在本单位的公务支出中统筹安排。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凡通过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一律通过严格审查、及时登记,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网上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2018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加快政务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加快信息更新速度。

(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提高信息编制水平。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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