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宁阳县文化街239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21315;传真:0538-5391001;电子邮箱:nywjj@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2019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各级政府信息工作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宁阳县卫生健康局共在宁阳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在省、市各级政府网站、媒体网站公开信息400余条。2019年宁阳县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公开落实情况如下:
2019年宁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共性)落实情况:
1.依法公开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按照三定方案及相关信息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同时公开了卫生健康局内设的16个科室职责及工作情况;对下属的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宁阳县中医院、宁阳县疾控中心、宁阳县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的职责、内设机构设置、负责人、领导分工及联系方式等做了公开。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栏目;公开数:5条。
2.涉及卫生健康局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省政府行政规章均依法公开;涉及卫生健康局的上级及本级制发的文件均依法公开;本部门制发、清理,经县司法局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均依法公开,转发国家、省级机关及专家学者关于涉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重要政策解读。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栏目;公开数:44条
3.实行了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均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决策公开栏目;公开数:4条
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均通过门户网站、民意调查、听证座谈等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意见,并将合理意见体现在决策中。
4.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邀请了相关利益方、公众、专家、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会后的决议和研究事项及时对外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会议公开栏目;公开数:2条
5.政策发布、信息公开准确。紧紧围绕社会热点,把重大政策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决策背景讲清楚,把重大政策与群众的利益关系讲明白,在广大群众当中入脑入心。积极执行公开,围绕省市县各级工作部署、重点改革任务、重大规划、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县经济运行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后续举措、监督方式等。同时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配套制度措施、解读材料以及措施推进落实情况,公开“放管服”改革新任务。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重点领域栏目;公开数:5条。
6.公开了县卫生健康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涉及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对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接受救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进行公开。重大事件公开及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跟踪发布动态信息。有效的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护人员招聘、乡村医生认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均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开。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重点领域栏目;公开数:3条。
7.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了关于医疗机构随机抽查情况、全系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管理公开栏目;公开数:4条。
8.积极回应卫生健康等经济社会热点及百姓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服务公开栏目;公开数:4条。
9.按期完成和公开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19年共12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全文公开。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数:13条。
2019年宁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专项)落实情况
1.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及开展情况,主动公开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分配结果,主动公开扶贫责任人及扶持措施、成效等内容。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栏目;公开数:4条。
2.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每季度对我县城区部分水源水、城区自来水出厂水和居民生活饮用水末梢水,开展抽样监督检测,检测结果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了公示。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环境保护信息栏目;公开数:12条。
3.指导全县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各单位按照要求分别制定了办事公开、监督投诉、责任追究等制度,以及办事公开指南、办事流程,依申请公开程序及联系方式等主动公开信息,便于群众申请公开信息和就医,设立并公开内部监督机构和受理投诉电话,并以网站、在公共场所设公示栏等形式对社会公开。公开栏目: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信息栏目;公开数: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收到申请、申请办结、申请处理情况。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要求。
2019年,全县卫健系统各单位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2019年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都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责任部门具体推进,相关成员科室、单位相互配合开展,领导小组适时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积极参加上级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等培训班10余人次,提高了全系统政工公开和信息宣传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去年,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编制了全县卫生健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照新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再次梳理了政务公开资料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3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宁阳县政府网上公布,网站地址为:www.ny.gov.cn。二是做好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卫生信息工作。三是各单位都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单位内公告栏、电子屏幕,窗口科室摆放明白纸等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进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专家信息等信息公开。推动各单位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系统共有10个单位开通政务微信,2个单位建立QQ群,全部按照规定在我局进行了登记备案。2019年,组织对局机关和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各类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自查,杜绝了“僵尸”系统存在。
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建立门户网站,公开了单位职能等信息。及时补充、更新法规文件及统计信息,将法律法规及各类管理办法进行了公布。为面宣传、展现卫生健康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还采取开通政务微信、建立QQ群等方式,及时更新各种工作信息,让群众了解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状况,相关卫生政策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职责明确。局党委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充实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保密员、网站专管员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员,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保密工作常抓不懈。同时,与重点岗位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保密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工作落实到位。按照“有制度、有机构、有审批、有记录档案、有保密审查人员承诺书”的五有要求,建立健全了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重点规范门户网站、计算机网络管理。网站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上报审批制度。三是规范公开流程,公开保密两不误。建立保密审查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减少繁琐的审批步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每月组织各科室对门户网站信息进行一次排查清理,从源头上查缺补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栏、电子屏、集中宣传咨询点和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医疗卫生单位重大设备采购等工作30余条。2019年,我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栏、电子屏、集中宣传咨询点和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医疗卫生单位重大设备采购等工作30余条,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制定的关于防止地方病、尘肺病等工作方案、资料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公开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开展各类红十字救助活动、饮用水水质抽检等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20余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4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 | -3 | 1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 | +135 | 16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17.2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2次行政复议,经过复议后均维持原结果;有一起行政诉讼,为行政复议后诉讼,尚未审结。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公开实效,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强化,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未能按时向图书馆、档案馆移交主动公开文件,公开内容的深度和高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落实各卫生健康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6件。所有主办件均与代表、委员见面征求意见,所有协办意见均按时提交主办单位,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