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卫生健康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1.主动公开
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深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2022年我局及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并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效率更提高、程序更规范。2022年,我局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690条,其中,各医疗卫生单位发布的就诊信息、服务信息、特色科室等618条,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信息等72条。承办县长信箱转办单3条。
我局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及领导成员及情况;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收集发布卫生健康领域政策法规11条、政策解读2条;及时更新宁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2年度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县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2条。
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2022年度我局收到1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完毕,申请人满意。
3.政府信息管理。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起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落实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及时更新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实效性,极大方便了群众。2022年,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通过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我局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对外公开载体。推动系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对局机关和全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各类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自查,杜绝“僵尸”系统存在。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以“健康宁阳”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宁阳卫生健康之窗》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政务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指导并完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等16家医疗卫生单位完善相关政务公开内容,服务群众。
5.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在调整县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的同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督办、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职能科室、单位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监测,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我局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和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了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同时对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开展业务指导和网站后台发布系统培训工作,提升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影响工作开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医疗单位的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多次出现了错误、信息更新也不尽及时、基层医疗单位注册了政务新媒体未及时备案情况时有发生,虽然都能及时补齐短板,但专业化的新媒体管理人才仍旧短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据使用率还需深化,群众获得公开信息后的数据利用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扩面,群众在获得数据后,需要进一步深化加工,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使用度。
三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今年以来,共进行了政策解读5篇,其实用性仍有待进一步增强,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2.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调研指导。探索创新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大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县级综合医院的调研力度,尤其是政务新媒体的设立、运营、监管,面对面交流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政务新媒体监管的有关规定,对长期更新不及时、出现问题较多、发布信息质量不高的政务新媒体,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布质量。
二是加强质量控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解读和要求,对标对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级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加强工作培训。按照“五公开”的总体要求。确保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提升专业化水平,健全各级公开内容的审核工作机制。确保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发布及时、公开有效。确保能够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密切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县卫生健康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加大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等专项,指导并完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就本院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专家出诊时间、办理门诊住院流程等便民院务进行公开。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设置专栏对疫情防控进行专项公开,及时发布县域内最新疫情防控通知和公告,及时发布与核酸检测、发热门诊设置、疫苗接种等有关内容。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6件,并全部做到公开答复全文。
4.我单位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