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宁阳县卫健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标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科学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2023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发布机制,明确各科室业务领域责任,严格落实源头管理和公开信息审核,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内容准确。

1.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标准,以服务公众为导向,及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卫生健康工作最新动态、政策解读及健康教育知识等。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703条,其中,各医疗卫生单位发布的就诊信息、服务信息、特色科室等630条,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信息等70条。承办县长信箱转办单11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提高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2023年我局共收到2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办理完毕,申请人均满意。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信息发布前对信息进行逐条审查,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同时,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出现失泄密事件。建立职责明确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始终坚持以宁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以“健康宁阳”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为辅助,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政务公开平台。同时,对局机关和全系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各类信息系统组织全面自查,及时清除陈旧账号信息。

5.监督保障。通过定期自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邀请其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媒体的监督和评价,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0(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影响工作开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公开不全面,时效性不强,标准化规范化不够,对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深层次公开仍有顾虑。政策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等。

2.改进措施

加强运营管理。对标对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级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解读和要求。加强政策培训。探索政务新媒体管理的新手段、新方式,加大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县级综合医院政务新媒体的设立、运营、监管。对长期更新不及时、出现问题较多、发布信息质量不高的政务新媒体,强化监督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为确保公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们针对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医疗救助等重点领域,采取了一系列信息公开措施。一方面做好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指导并完善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本院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专家出诊时间、办理门诊住院流程等便民信息的公开。另一方面做好医疗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县域内最新疫情防控通知和公告,同时发布与核酸检测、发热门诊设置、疫苗接种等有关的重要内容。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3件,并全部做到公开答复全文。

4.我单位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宁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