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宁阳县人民政府”(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宁阳县宁阳大道139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10090;传真:0538-5635000;电子邮箱:nyxzhxzzfjzgk@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拓展公开途径,增强公开时效,强化日常督导,确保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落实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有关政府信息。在公开内容上,除国家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对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全部公开,对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部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宁阳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工作信息69条。

(1)深入推进管理公开和行政处罚公开

聚焦执法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根据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布抽查结果;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部门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内容,按阶段主动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处罚事由、处罚结果等信息。2020年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5条,并发布了年度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2)做好决策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重大决策公布和意见征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定、重大措施,在决策前积极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征求公众意见。2020年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设置春节期间临时市场征求意见稿和其他部门会议等决策信息5条,为科学决策和决策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对政府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政府信息开展保密审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前移制度,将保密审查工作前移到信息制作环节,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提高保密审查管理水平,有效筑牢信息公开保密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严格按照流程处理信息公开申请。通过自学、参加上级培训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相关技能,增强工作能力,提高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1、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2、申请办结情况。本年度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

3、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答复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业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依据《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对局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的数据信息、工作台账等进行规范统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对各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进行明确,层层压实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开展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宁阳综合执法”公众号运行管理机制,优化版块设置,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出台内部信息报送制度,将各科室(中心)、中队信息报送和选用数量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高全局工作积极性。2020年,在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13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展示工作动态,宣传法律知识,传达管理要求,着力引导群众建立参与综合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全力构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格局。

(七)监督保障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程。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信息公开和报送等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结合模范机关创建和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各科室(中心、中队)的工作流程、工作痕迹、工作档案等进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大标准化数据储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

3、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合法、全面、实效、便民”的原则,逐步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及时传达,抓紧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1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158.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自觉意识、重视程度、工作合力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数量、时效性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比较谨慎保守,一些领域还存在要素不全、质量不高、内容不细等问题;三是工作机制不完善,在公开信息的提报、审核、上传等环节衔接不够顺畅,个别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必要的业务技能,工作效率不高。

下一步,我单位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建设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推动综合执法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重点抓好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承办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