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人员,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延伸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1.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更新有关政府信息。在公开内容上,除国家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对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全部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及时传达学习,抓紧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科室、中心和执法中队工作档案、台账、数据等信息的制作、储存标准,将信息报送纳入对各下属单位、内设机构的考核,促进政府信息更加规范,信息获取更加便捷、精准、高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三是深入推进管理公开和行政处罚公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要求,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主动公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11件。四是做好决策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设置夜间临时便民市场、开展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开展建筑物外立面和小广告专项治理等决策信息5条。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断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增强工作能力,提高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2022年,未因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对政府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政府信息开展保密审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前移制度,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筑牢信息公开保密安全防线。

4.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开展公开平台建设,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完善“宁阳综合执法”公众号运行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新开通“宁阳综合执法”视频号,丰富信息公开形式。2022年,在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62篇,在视频号发布各类信息15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展示工作成果,沟通联系群众,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调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能,高标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我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较好,但与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思想不够重视、时效性不强、公开渠道单一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定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占分比重,提高各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继续依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宁阳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宁阳综合执法”视频号,及时公开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方便公众查询、了解、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我单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无;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承办政协提案2件(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已按期办结完毕并回复、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2022年,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在宣传类信息的基础上,将公开类信息同样纳入考核得分项目,提高各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平台建设,新开通“宁阳综合执法”视频号,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对重点工作、重大执法行动决策进行解读,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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