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立足全局谋划一域,干好一域服务全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细化职责分工,补齐配强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延伸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主动公开。健全完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任务,结合分工调整,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有人抓、不落空。定期发布部门会议信息,公布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深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的了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要求,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布抽查结果;扎实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建议提案办理。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新闻发布会相关信息1条。

2.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断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增强工作能力,提高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2023年,未因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源头审查,扎实做好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审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源头防控落实到位。定期开展审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对政府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保密意识,利用“主题党日”“执法大讲堂”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切实增强防范意识,筑牢信息公开保密安全防线。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强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完善“宁阳综合执法”公众号运行管理机制,发挥“宁阳综合执法”视频号优势,加大信息发布力度。2023年,在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460余篇,在视频号发布各类信息17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展示工作成果,沟通联系群众,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监督保障。出台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十项举措”,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全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作为“十项举措”重要内容,通过开通局长信箱、服务咨询热线、24小时投诉热线、受理群众和市场主体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内强化督导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较好,但与上级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有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活动不够经常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定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以考核倒逼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中队、科室(中心)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建强用好“宁阳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宁阳综合执法”视频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制发普法短视频,做好相关政策解读,让市民更加了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有关要求,2023年,我单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增强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知晓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发挥“城市驿站”宣传阵地作用,组织执法人员、志愿者开展重大政策现场解读活动2次。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单页、“面对面”答疑解惑等方式向市民群众详细讲解了《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市民群众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激发参与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热情,争做文明公民,共创文明城市,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新格局。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余人。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单位共办理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建议1件,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1件,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2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期办结完毕并回复、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用好“宁阳综合执法”视频号,制作普法短视频,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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