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从信息公开规范性入手,强化保密管理,增强发布主动性,夯实内容实效性,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主动公开。严格执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部门会议信息,公布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抽查结果,按季度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提升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加深群众对执法工作的了解。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深学细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未因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对照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安排专门科室、专门科室对政务公开发布信息进行审核,清理错敏词,做好个人隐私保护。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宁阳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等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在“宁阳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栏目开设“广告备案”专栏,提升办事服务功能。2024年,在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400余篇,及时宣传工作成果,赢得群众支持,提升群众认同感、获得感。

5.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确保公开信息格式标准规范、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本年度,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二是政策解读、数据解读的内容不丰富;三是发布信息检查不细致,偶尔出现错敏词。下一步,我单位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细化内容,凝练语言,确保公众易理解、善使用,实现政府信息精细制作、精细管理、精准推送;同步加强对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环节的设计,拓展延伸服务渠道,提升服务响应灵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有关要求,2024年,我单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将重要政策解读与普法宣传活动相结合,围绕《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次普法宣传活动,发挥业务专长,结合具体法条和身边案例向群众释疑解惑,提升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知晓率;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单位共办理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建议0件,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3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期办结完毕并回复、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在“宁阳综合执法”开设“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专栏,根据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主题宣传(纪念)日,确定每月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同时,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利用“城市驿站”LED滚动屏和宣传展板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学法守法懂法意识;

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