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或本机关网站“宁阳县国土资源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宁阳县县城西街219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20086传真 0538-5610082;电子邮箱ny5610662@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 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 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201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宁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宁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宁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建 立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登记制度,每一条发布的信息均有登记在册。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全面落实征地报批前公告、确认和听证程序。在批准的用地项目现场放置公告牌,公开批准征收土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土地用途等信息。在我局网站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情况和供应结果信息,公开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等信息。

3、强化宣传培训。为正确引导广大基层群众了解《条例》,正确行使这项权利,制订了《条例》宣传教育方案,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和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通过专题讲座、组织收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录像等,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4、规范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程序。严格贯彻“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各科(室)、事业单位填写公文签发时,均有勾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选 项,并注明理由,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在网站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列举拟公开的信息目录,信息产生的各科站负责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并填写是否公 开的审查意见,经由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事项如变更、撤消或终止,都必须作出说明,再经由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信息发布。

5、人员保障。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要求各责任科室、各国土所要求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所信息公开报送工作,办公室落实2名兼职人员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报送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83条,其中土地征收37条,公示公告81条,政务公开7条,政策法规3条,土地管理5条,矿产管理14条,测绘管理3条,执法监察7条,办事服务9条,机关党建7条、新闻报道10条。

(二)公开内容

我局规范建设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我局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领导介绍、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国土资源局编制的规划计划;

4、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5、执法监察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

6、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对以下内容重点公开:

1.土地征收信息。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之前,我局严格履行调查、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对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予以公开;

3.按照规定组织听证并做好补偿登记、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

4.主动公开国务院或省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市政府转发上级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5.征地批后实施中,公开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方案、征收或征用土地及其补偿情况;

6.土地供应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

7.土地储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土地供应信息;

8.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建设全县范围的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或公开栏目。

9、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包括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和时限,国土资源违法典型案件处理结果等信息。

(三)公开形式

以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畅通政务专栏、报刊宣传、广播热线、国土简讯等公开渠道。向档案馆和图书馆等公共查阅场所提供公开信息方便社会大众查询。建设国土资源信息查阅场所,全面推动档案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申请受理机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宁阳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科;

办公地址:宁阳县县城西街219号(邮政编码271400);

联系电话:0538-5635820,0538-5628870

电子邮箱:fgk3319@126.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公开信息需要填写《宁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网站下载。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电子邮箱:fgk3319@126.com)。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我局工作人员将代为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件不完备的,将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予以登记。以口头形式提出的申请,在收到之时立即登记。

3.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有关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

我局201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0件,办理10件,依法答复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和处理程序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人员均属兼职。

改进措施:

1、推进公开形式多样化。加快和完善国土资源系统网站群建设,丰富网站设计和内容管理,积极为公众获取国土资源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服务。还可通过政府公报、电子信息屏、咨询热线、微博等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和时效性。

2、 加强调研培训工作。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继续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的能 力,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有计划、有步骤、按层次组织信息员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操作等基础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2016 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面,并做好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度,我单位共办理人大会议提出的代表建议0件、县政协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5件,本着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单位立足我县实际,及时、高效完成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所有建议提案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宁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2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