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概述;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中国宁阳”(www.ny.gov.cn)或我单位信息公开网站网站“宁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info.taian.gov.cn/qx/nyx/bmhdw/xgtzyj/dept.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宁阳县县城西街219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20086传真: 0538-5610082;电子邮箱:ny5610662@163.com)。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6 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 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2016年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2016年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宁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宁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宁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建 立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登记制度,每一条发布的信息均有登记在册。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全面落实征地报批前公告、确认和听证程序。

(三)2016年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规范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程序。严格贯彻“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各科(室)、事业单位填写公文签发时,均有勾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选 项,并注明理由,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在网站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列举拟公开的信息目录,信息产生的各科站负责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并填写是否公 开的审查意见,经由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事项如变更、撤消或终止,都必须作出说明,再经由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信息发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6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涉及土地规划、基准地价、征地信息、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告以及地质环境治理等方面内容等。

(二)公开类别和内容。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16条,其中土地征收29条,公示公告46条,政务公开6条,土地管理9条,矿产管理6条,测绘管理2条,执法监察5条,办事服务3条,机关党建2条、新闻报道8条。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规范建设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我局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领导介绍、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国土资源局编制的规划计划;

4、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5、执法监察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

6、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对以下内容重点公开:

1.土地征收信息。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之前,我局严格履行调查、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对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予以公开;

3.按照规定组织听证并做好补偿登记、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

4.主动公开国务院或省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市政府转发上级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5.征地批后实施中,公开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方案、征收或征用土地及其补偿情况;

6.土地供应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

7.土地储备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土地供应信息;

8.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建设全县范围的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或公开栏目。

9、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包括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和时限,国土资源违法典型案件处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6年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起,其中,均为信函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我单位均按要求给予了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发生的费用为为180元,均为资料邮递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数量为1起,我单位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要求给予了办理。

(二)2016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对“三密”文件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无丢失文件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上报审核制度。工作中严格遵守了“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政府信息在公开前,经分管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单位信息设有专人报送,严格网上保密报送制度,并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了单位信息工作的万无一失。三是严格执行计算机加入互联网的有关保密规定。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同时,局办公室专项责任人就计算机网上保密传输、网络管理等方面,不断研究和探索更新、更好的防范措施和方法

八、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和处理程序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人员均属兼职。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今后改进措施;

1、推进公开形式多样化。加快和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网站设计和内容管理,积极为公众获取国土资源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服务。还可通过政府公报、电子信息屏、咨询热线、微博等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和时效性。

2、 加强调研培训工作。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继续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的能 力,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有计划、有步骤、按层次组织信息员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操作等基础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2017年政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安排。2017 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面,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2016年度,我单位共办理人大会议提出的代表建议0件、县政协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1件,本着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单位立足我县实际,及时、高效完成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所有建议提案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