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围绕中心工作,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县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1.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及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并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效率更提高、程序更规范。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51条,其中,机构职能7条,政策法规24条,管理公开8条承办县长信箱转办单2条。

根据新“三定”方案,我局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及领导成员及情况;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收集发布医疗保障领域政策法规24条、政策解读5条;及时更新宁阳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0年度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县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栏目发布信息3条。

2.依申请公开2021年,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服务质效,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起了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承办信息公开工作,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2021年,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为辅助手段,多层次、全方位扩大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用好“宁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业务重点、工作动态、民生政策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年累计发布各类工作68条。

5.监督保障。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坚持依法依规、服务群众的原则,定期对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进行维护,以防内容无法查看,强化对网站日常监管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通过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将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到各科室,明确责任内容,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县医疗保障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医保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各科室、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参加政务信息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管理能力。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发布医保政策信息。加大对“宁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力度,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推送医疗保险、医药价格等热点信息,持续强化为民服务能力。

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及时跟进研究新出台的医保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答疑解惑,方便民众随时了解获取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县医保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对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医保定点医院、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救助情况等医保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3.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通过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件,并全部做到公开答复全文。

4.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5.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6.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