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1.主动公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2022年我局及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并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效率更提高、程序更规范。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45条,其中,机构职能7条,政策法规27条,管理公开7条。承办县长信箱转办单4条。

我局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及领导成员及情况;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收集发布医疗保障领域政策法规21条、政策解读6条;及时更新宁阳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2年度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县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栏目发布信息4条。

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起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落实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及时更新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实效性,极大方便了群众。2022年,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通过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我局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为辅助手段,多层次、全方位扩大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充分利用中国宁阳的平台优势,提高政务网站信息管理服务水平,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有关政务信息,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监察,注重公开质量和效果评估,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内容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宁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和业务工作重点、工作动态、民生各项政策。2022年,累计发布工作信息68条。

5.监督保障。及时传达省、市、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效加强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督办、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了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局办公室全力做好信息公开的牵头协调,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根据县考核要求,修改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以检查促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医保局积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网络公开为主、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为辅,加大推介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避免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大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县医保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对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医保定点医院、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救助情况等医保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3.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通过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3件,并全部做到公开答复全文。

4.我单位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