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3我局及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并通过“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效率更提高、程序更规范。全年共主动发布各类业务信息 50条,其中,机构职能13条,政策法规28条,管理公开9承办县长信箱转办单5条。

我局及时更新公布宁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及领导成员及情况;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收集发布医疗保障领域政策法规27条、政策解读11条;及时更新宁阳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发布2023年度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政府支持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县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栏目发布信息4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认真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合法、完整、准确。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开展政策解读,不断提升信息更新速度,提高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水平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培训会,对信息存档、登记、处理、保密等进行相关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我局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依法公开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医保相关政策法规等。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宁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和业务工作重点、工作动态、民生各项政策。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生态。2023年,累计发布工作信息108条。

5.监督保障健全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信息起草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听取社会评议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最新公开要求与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依旧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基础工作有短板,存在迟更、漏更的现象;交流互动不足,主动回应不够及时工作落实有差距群众参与度不足等问题。

改进措施

一是夯实基础。持续抓好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强化培训力度和实效性,加强科室之间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补齐文件解读短板,杜绝栏目更新不及时现象。

二是加强互动。充分发挥网站的应用价值,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咨询事项和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

三是强化执行。狠抓工作机制执行和落地见效,加大公众意见征求力度,广泛听民意、集民智,推动医保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县医保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对医疗保障工作进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医保基金检查等工作信息;有关医疗保障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3.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2023共办理3件政协提案,通过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主动公开,做到公开答复全文。

4.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