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优化公开质效,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职责,深入推进我局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建设,促进政务公开从数量到质量的跨越。

1.主动公开。我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指定了具体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2023,我局累计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公开信息120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设置20条、履职尽责信息2、规划信息1条、公共文化服务信息28条、行政权力公开信息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7条,预决算公开4条、人大代表建议4条、政协提案13条,其他法定信息3条,及时发布各类财政信息及民生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文旅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申请内容为2012-2023文化旅游相关数据年数据,如下:年末游客人数(万人次)、当地政府出台的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条例数量(项)、旅游收入等,因数据有一定的保密性,已完成统计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申请人。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发布质量;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格把关重点内容的规范性表述,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民主、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局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涵盖了政府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多个方面,满足了公众对于政府信息的不同需求。

5.监督保障。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质量的监督和审核,确保不出现违规、虚假的信息。经审核,2023年度未出现违规虚假信息。对外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文旅局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精心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分类不规范,导致信息检索效率低下;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还有欠缺;三是保密审查机制不健全,导致信息公开存在安全隐患。针对以上情况,我们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对信息分类进行规范和完善,提高信息检索的准确性和效率;二是加强对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信息分类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我局已建立健全的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同时,加强对保密审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保密审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县文旅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及减免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我们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类,确保及时、完整地公开信息。同时,对于一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和政策,我们提前进行了预公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县政协提案13条,进行了认真办理和答复,其中县政协提案答复情况在县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收到人大建议4条,进行了认真办理和答复,其中县人大建议答复情况在县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我局利用新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以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公开更多的政策制定过程、决策依据等信息,以便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