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门户“宁阳县人民政府”(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经济开发区综合工作部联系(地址:宁阳经济开发区钜平大街中段;邮编:271411;电话:0538-5823869;传真:0538-5823869;电子邮箱:nyjjkfq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宁阳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开发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落实情况
2020年,开发区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发展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窗口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其中,发展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窗口配备了专门的设备和人员,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也由专人负责维护,能够及时加载信息、更新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确保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服务信息。开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在信息公开数量方面,截至2020年底,开发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传各类信息共计71余条,包括开发区日常工作、政府文件、通知公告等内容,对网上受理咨询做到及时回复,答复率达到百分之百。宣传类信息方面,开发区通过“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 微信平台发布信息60余条,通过“宁阳手机报”发布信息200余条,开拓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新平台,加大了对开发区的宣传力度。同时,开发区在各类报刊、网络上共发表文章300多篇,其中国家级7篇、市级60多篇;电视新闻110条,其中市级10条,头条4条,树立了开发区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2020年,通过县政府“中国宁阳”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机构简介类10条,规划信息2条,通知公告5条,扶贫脱困信息1条,社会公益类2条,政府采购55条,其他法定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开展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定从政府信息制订到发布各环节必须保密审查的程序,每份政府信息必需由拟办人提出是否保密或公开意见,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20年,开发区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
1、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申请办结情况。本年度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结0件。
3、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答复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宁阳经济开发区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费用。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1. 2020年加强组织领导情况。开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抓手,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安排,有效地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开发区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调整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工领导任副组长,开发区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宁阳经济开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使公开内容得到落实,开发区认真贯彻《条例》和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管理、网站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各部门规范网站管理,建立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同时,上报备案各部门网站负责人信息和管理员信息,严格执行责任人追究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平台建设情况
开发区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报刊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而目前开发区主要通过文件、简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人事任免、机构设置等政府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民生类信息;通过手机报、微信服务平台公开时政类、生活服务类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发区规划计划、文件、开发区日常工作等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开发区管委会对政务公开保密工作本着遵循立足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形成制度的要求,做到强化保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的方针,确保了保密工作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5 | 22387531.3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在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仍然不够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2021年,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发区管委会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实现突破,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在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开发区管委会将进一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并通过请进来、派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在接下来的工作过程中,开发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开发区管委会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梳理我开发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编制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三)扩大公开途径,提高服务效率。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并利用微信、微博、短信通等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努力在宁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单位办理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代表建议1件,本着对县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发区立足我区实际,及时、高效完成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所有人大建议均已办理完毕,所有建议办结面复率、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所有建议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