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宁阳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阳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焦点问题,以聚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突破。

1.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开发区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综合工作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2022年开发区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公开信息20条。其中,履职依据1条,机关简介7条,规划信息9条,政策解读1条,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2条。

2.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制定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社会评议制度和信息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对于群众隐私内容原则上不予公开,确需公开的要求隐藏涉密信息,确保信息安全。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各部门协调沟通,确保信息上传及时、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途径更规范、透明度更高,覆盖范围更广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利用开发区公众号推送信息,对外宣传。积极主动挖掘开发区党的建设、服务大局、事业发展和其他重点工作动态和亮点,通过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推送各种信息,打造了新鲜、专业、实用的网络平台。2022年度,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共更新144期,推送信息144篇;在这基础上积极利用电子荧屏、信息公开栏等传统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5.监督保障

开发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由综合工作部指定1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氛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高度重视并加强《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结合培训和例行学习,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准确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及时传达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开发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条不紊,稳中有进,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在主动公开方面工作程序不够规范,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

2023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和完善。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

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交流提升工作成效。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熟悉系统操作,提高业务水平,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发布宁阳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各企业环评信息、环境影响信息等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

3.2022年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本年度无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5.无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