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提高内容质量,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公民知情权,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领域,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各部门认真准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1.主动公开。2024年开发区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272余条其中机构职能5条,规划信息1条,政策解读1条决策公开3条,结果公开3条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开发区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流程规范,提高了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开发区无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夯实信息制度建设,根据政府网站关于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发布更新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围绕市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更好地提高了社会关注度和市民知晓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发区建立健全了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把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具体细化,确保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的同时,防止未经审查的信息泄露综合工作部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进行网络维护,进行网上公文的收取,对公开信息进行收集、编撰、校对、初审、发布,负责办公文件制作、信息交换,及时掌握各责任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5.监督保障开发区明确专职信息报送员和信息审核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指示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做到重点领域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做到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开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规范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性还有不足之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要更加丰富。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让政务公开真正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

2.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的了解开发区各项工作。

3.加强对平台的信息维护。加强对政务公开各级文件的学习贯彻,提升本单位各条线工作协同能力,开展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及培训,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让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管理,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大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立足行业实际,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事项意见征集、政策评价、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会议公开等方面信息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创新工作形式,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政策现场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推进政务公开亮点创建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和保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保障。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严格监督考核,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发区共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0件,县政协委员提案3件。截至目前,我单位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吸取采纳了3条,不予采纳0条,吸收采纳率100%,办结率为100%,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我单位高度重视意见建议答复工作,根据要求及时将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在宁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4年,开发区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优化服务,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将政务公开专区设立到村委会,服务上门,打通了政务公开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建立专项帮办队伍,深入基层企业,为企业经办人、相关负责人提供“面对面”“一对一”政策解读服务,做到有问必答、应知尽知。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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