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宁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宁阳”(www.n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阳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宁阳县府前街99号;邮编:271400;电话:05385623556;传真:05385621785;电子邮箱:ny5623556@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政府《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县委书记刘学保指示,要把政府网站建设好,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县政府主要领导几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工作分工,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全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制定下发了《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字[2016]2号),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明确并上报了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办公室)以及具体的工作人员(全县从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达130余名),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先后制定下发了《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监管“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宁阳县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宁阳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宁阳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试行)》等配套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审核备案、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制度,全县形成了科学、完整、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建立政策解读发布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明确了解读内容、解读范围、解读责任、解读程序等。二是拓宽解读发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微门户、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及时解读涉及民生民计、社会关注等方面的问题,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创新解读方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设立“政策解读”专栏,综合运用政策问答、专家解读、以图解文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2016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政策解读”专栏发布信息111条。

2016年,共举行新闻发布会10次,县网络问政视频直播节目共有116家单位上线,累计收集问题3250个,现场解决解答问题2258个,事后办理937个,分别通过《泰山晚报•宁阳读本》和宁阳县电视台公开反馈办理结果。全年共受理“县长信箱”各类信件134封,便民咨询195条,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办结;办理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信件36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制定了《2016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重点领域6个方面、108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并确定了43个重点部门单位(单位)。各责任单位将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责任到人。2016年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县电子政务工作培训会议、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对全县130余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编印下发了约10万字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资料汇编》,供学习之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将财政预决算、扶贫信息、社会救助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纳入重点公开领域范围,进行集中分类发布。

1、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2016年,县直各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从公开情况看,比2015年预算下降15.4%,实现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从公开范围看,公开部门达到91个,涵盖了除涉密部门以外的所有县级部门;从公开内容看,公开表格由去年的2张增加到8张,并将全部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将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完整地反映部门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情况;从公开形式看,在原有预算表格和文字说明的基础上,新增对“三公”经费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便于公众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公开信息质量。2016年,共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382条。

2、扶贫信息公开情况。制定并公开了《关于印发2016年脱贫计划的通知》、《宁阳县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宁阳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关于印发<宁阳县贫困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及时对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16年,公开各类扶贫信息130余条。

3、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修订完善并发布了《宁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宁阳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规程》。2016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人数、标准、补助水平等进行了公开,共计公开社会救助信息80余条。

4、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情况。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涉及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工作纪律、优质服务、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主要包括上级有关规划、政策、措施情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范围,就业专项活动,企业用工岗位信息等内容。2016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就业创业信息70余条。同时,县劳动就业部门将信息印制成宣传单在镇街、社区进行发放宣传,加大了对就业政策、招用工信息的宣传。

5、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情况。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文件、项目及2016年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进行了公开。2016年,公开棚户区改造信息20余条。

6、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按要求将省市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及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保障房分配报名通知、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县电视台进行公布。保障性住房分配环节由县纪委、公证处、电视台全程参与,严把每一个环节,公开摇号分配,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分配结束后,及时在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所分配的81套保障性住房无一信访。

7、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按照地下水监测方案要求,对我县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以及评价结果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对空气质量四项指标数据、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公开。全县27家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同时,督促我县14家省控以上重点排污企业完成了自行监测工作,企业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上报工作。对建设项目,尤其是报告书项目的环评材料、审批信息、公众参与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实行全过程公示公开,并随时保持更新。2016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环境保护信息57条。

8、教育卫生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和会议通报等,对公众需要知晓的公开信息进行公开。2016年,主动公开教育信息72条,主要包括《2016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宁阳县“全面改薄”工作进展情况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公开卫生计生信息,加大对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在醒目位置设置药品及服务收费公示牌,向住院患者发放入院须知,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各项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主动将药品价格、就诊流程等通过网站发布,及时回应群众对医疗服务收费信息的关切。2016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卫生信息25条。

9、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食品药品专栏”对行政审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食品药品监督及评价性抽验等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进行了公开,并对食品药品相关管理办法、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工作性文件进行了公开。2016年,共公开机构职能信息3项,食品药品管理政策法规14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11条,行政许可信息公开4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11期。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2960条,政务微信主动公开441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152条。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中,重点领域信息40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82条,政府招标采购信息296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为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省市关于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设置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2016年通过撤销、合并等方式,共整合乡镇、部门网站22个,将其功能转移到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对县政府网站部分栏目进行了充实调整,开设了“乡镇之窗”、“国务院政务信息转载”和“新媒体专栏”等栏目。按照上级要求,在首页显著位置实现了与“信用山东”、“政府网站找错平台”链接。

为健全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机制,进一步落实信息内容建设保障责任,积极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网站信息维护工作。先后召集网站建设协调会议10余次,并采取对各单位分工领导逐个谈话,现场调度等方式,夯实部门职责,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同时,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对政府网站检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016年,我县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新平台的开发工作。10月份新平台试运行期间,针对新平台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沟通交流,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要求,结合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的个性化需求,提出对新平台完善和改进的意见建议,使新平台较好地满足工作需求。11月份,新平台正式启用,实现了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工作。2016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文章2200篇次,其中宁阳要闻、乡镇动态、部门动态、公告公示共计936篇次;信息公开类栏目206篇次;国务院信息742篇次;走进宁阳、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栏目316篇次;在信息公开新平台发布信息2534条,其中,“体裁分类”下栏目发布信息1455条;重点领域栏目发布信息406条;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382条,其他栏目发布信息499条。

2、政务微信微博建设管理。为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优势,县委宣传部开通了“宁阳发布”、“中京新城•魅力宁阳”政务微博及“中京新城•魅力宁阳”政务微信公众号。同时,建立完善了管理制度,加强审核登记,规范发布程序,确保了政务微信微博发布信息安全可靠。2016年,我县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41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52条。

3、“12345民生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造高效便民服务热线平台。2016年,“12345民生服务热线平台”共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4581件,总体回复率、群众满意率、办结率分别为99.49%、91.66%、98.76%,解决了大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4、设置公共查阅场所。在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制定了工作制度和便民服务措施,配备工作人员和设备设施,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县政府办公室6件,县直部门3件,乡镇1件。在全县收到的10件申请中,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3件。

对2016年度收到的10件申请,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办理。其中,同意公开的9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二是认真落实《泰安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公开信息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和确认,保证公开信息准确、一致、安全。三是按照“保密审查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同步实施”的要求,认真抓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建设,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前置。拟稿部门在公文制发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全县形成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衔接、规范严谨的管理体系。2016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一是积极做好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督查工作。向各部门单位转发了《关于对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题督查的通知》,认真开展了季度自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季度自查工作报告。二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迎接山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我县及时转发了《2016年度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完善有关事项。三是扎实做好市政府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严格按照《2016年度泰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有关材料。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县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有:作为一项全新工作,有些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个别部门单位在人员配备上力量不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领域公开力度有待加强,特别是涉及部门较多、工作量较大的领域,协调推进难度较大。

2017年,我县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分析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适时开展人员分层分级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民生领域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经常性的开展督促指导和专项检查,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强化激励和责任追究,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因把关不严、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