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宁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以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作为工作指引,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 主动公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分工负责同志牵头抓,办公室分工负责同志靠上抓,各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宁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公开职责任务。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00余条其中意见征集11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40余条公开政府文件38个,公开政府常务会议18次。

 

 

 

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通过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协调会、一线工作法等推动群众诉求办理。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7件,总数较去年增加45件,办结105件,结转2024年办理2件,其中予以公开47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9件,无法提供42件,其他处理1件,按时答复率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改造、征收补偿安置等,均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予以答复,办理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印发《2023年宁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等文件,明确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强化政务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情况。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有效减少信息错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二是进一步整合政务新媒体力量,强化对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全县55个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监管。三是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便民电子地图,集中展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场所点位信息。

5.监督保障一是印发《2023年宁阳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分值占40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督促各单位开展内部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召开县级政务公开培训会议1次,推动各项公开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2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79

行政强制

29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4.89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1

5

0

0

0

0

1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5

0

0

0

0

4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8

0

0

0

0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

0

0

0

0

0

3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0

5

0

0

0

0

1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成效但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有不小差距,主要体现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等。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重点信息主动公开。立足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聚焦群众关心的医疗教育、征地拆迁、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等热点领域,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通过图文、音视频等多元化方式解读公开的政策文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对涉及多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组织召开承办单位专题协调会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

三是持续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研究制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计划提高培训频次、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视频教学等方式,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注重分析研判日常监测中反复出现的问题,针对问题频发的单位,单独进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县政府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聚焦群众关切“焦点”。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标要求,规范会议公开,推进政策文件公开,强化重大决策预公开,多元化开展政策解读,确保“五公开”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破解精准推送“难点”。针对不同企业、群众对信息种类需求的不同,指导政府各部门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宣传推广及信息发布。三是全面推广建设线下体验区,打通最后一米“堵点”。为提高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完成政务公开线下体验专区建设。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县政府承办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157件。满意率100%,并在办理结果公示专栏中主动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统一标准建设线下体验专区,配套“泰好办”、社保查询等自助服务终端,创新设计二维码海报,整合高频事项,方便群众“码”上看、“码”上问,“码”上办。二是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印发《宁阳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大政策现场解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各级各部门结合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多元化开展重大政策线下解读活动,累计开展活动24场次。三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政府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亮点工作创建及经验总结推广,择优向省、市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典型做法10篇,被省、市采纳5篇,其中《泰安市宁阳县以监管过程全公开为高考保驾护航》、《宁阳县丰富公开形式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政务公开看山东”公众号刊发。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