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21MB2794342A/2016-01989 成文日期 2016-04-14
发布机构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宁政发〔2016〕16号
有效性 有效
宁政发〔2016〕16号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4-14 18:09:10 阅读: 打印 关闭

宁政发〔2016〕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以上驻宁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9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我县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体育消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创新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更加完善的体育产业发展体系,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全面加快体育强县建设步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宁阳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实现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产业环境明显优化,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产业基础基本形成的体育产业发展目标。

  1、产业基础更加坚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县城中心区体育竞赛和健身场馆设施齐全完善,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和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全覆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县人口的40%以上,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中介培训等核心产业优势明显,体育彩票、体育旅游、体育用品制造销售等各门类产业协同发展,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到2025年,把自行车、马拉松、棋类等比赛培育成有一定影响力的传统品牌赛事,争取进入省级体育赛事目录。

  3、市场主体明显增加。全县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超过5个,体育产业市场主体数量比2015年翻一番,引进培育1家有较强竞争力的体育服装制造骨干企业,打造国际国内知名体育服装制造基地。创建1-2家市级体育产业基地,积极争创省级体育产业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发展基础,优化发展环境。

  1、大力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宁阳读本、全民健身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媒体、网络,策划制作一批体育节目,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定期举办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校学生、老年人、人等为主的系统行业类赛事活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设施,认真落实工间操制度,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校要加强体育工作,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促进校园体育活动多样化和体育体育教学专项化,普及游泳、乒乓球等运动,开展超重学生康体服务,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中小学生体质合格率居全市前列。

  2、大力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认真编制并积极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全省城市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城市的优势,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各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有计划地加快推进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区按照“五个一”布局: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健身广场。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合建为一体。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四个一”布局:建设一个户外体育健身广场、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一个塑胶田径场(套建小型笼式足球场)、一个乒乓球活动长廊,街道建设一个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笼式足球场、一个室外乒乓球场、一条全民健身路径。社区、行政村按照“三个一”布局:城市社区配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一个室外乒乓球场、一条全民健身路径;农村新型社区配建一个标准篮球场、一个羽毛球场(或笼式运动场、门球场)、一个乒乓球台;行政村配建一个室外篮球场、一个室外乒乓球台(或乒乓球活动室)、一条全民健身路径。到2025年,城区内建成体育场馆达到承办市级综合性比赛和高水平单项赛事的场馆标准;乡镇(街道)和社区健身设施更加齐全完善。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便民利民、多元投资、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建设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笼式足球示范工程等场地设施,将赛事功能与赛后利用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广场、水系等资源,建设健身步道、自行车骑行步道、徒步营地、水上运动基地等健身场所;采取出租出售、减租免租等措施,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社区、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利用闲置房产、场地,建设和改造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场地;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要积极推进内部体育场地设施对公众开放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场地设施服务。

  3、大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成立县体育总会,达到有编制、有经费、有场所、有专职工作人员等标准。对体育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协调和指导体育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支持各类公益性体育社会组织和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经营性健身俱乐部,不断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到2025年,县级体育单项协会达到30个、健身俱乐部达到40个,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体育健身组织和各类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数量达到500个,全县健身站点比2015年翻一番。探索开展体育社会组织作用评估、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和优秀健身站点评选工作,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俱乐部、站点制度和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计划,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每三年开展一次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活动,对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鼓励社会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提供经费、捐赠和赞助。

  4、大力深化体育事业改革创新。推进体育竞赛市场化改革,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公开全县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目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市场资源参与举办体育竞赛;推进体育赛事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竞赛组织、安保、医疗、志愿者等服务标准,降低赛事筹办成本;推进县级体育单项协会改革,实行备案和黑名单制度,真正发挥协会在运动项目推广、竞赛组织、服务标准、市场化运作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化改革,全面落实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探索竞技体育发展“体教结合”和“教体结合”模式多元化改革,选择举重、足球、篮球、幼儿体操等项目进行改革试点,与企业、俱乐部和学校联办运动队,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青少年训练营、体育俱乐部等机构,拓宽竞技体育发展渠道,拓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

  5、大力加强体育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全县体育场馆设施数字地图,提供网上智能搜索服务;规划建设县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平台,提供科学健身网络指导服务;探索建设“线上线下”体育消费平台,通过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等,为广大群众获取体育信息、参加赛事活动、预约健身服务、选购体育用品、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方面提供在线服务。

  (二)突出重点产业,优化布局结构。

  1、大力发展竞赛表演业。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民参与”的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模式,把握体育竞赛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变的机遇,推进体育赛事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激发赛事活力,提高赛事影响力。继续举办好宁阳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赛事、全民健身日展演等综合性赛事活动,包装、策划、培育发展自行车、马拉松、棋类等赛事品牌,激发赛事活力,提高赛事影响力,争取进入省级体育赛事目录。进一步丰富竞赛组织主体,成立体育产业协会,培育专业化体育赛事策划组织和推广运营机构,鼓励各体育协会承办各级赛事活动、创办特色赛事、打造品牌赛事,形成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赛事集群,实现办赛形式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竞赛组织专业化,活跃体育赛事经济。

  2、大力发展健身服务业。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做到“行行有赛事、月月有活动”为群众健身展示、技能交流搭建平台。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组建体育社会组织,兴办健身俱乐部,成立体育服务企业,参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开发新兴时尚健身项目,拓展中高档健身市场,鼓励经营性体育健身企业跨区域连锁经营,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体育项目健身场所和技能培训、健身指导、赛事组织等服务。大力发展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和中介服务业,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研究制定体育健身服务行业标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3、大力发展体育休闲旅游业。积极整合体育、文化、旅游、休闲、养生、农业、物流等各方面资源,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体育休闲旅游产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创建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运动休闲基地、精品路线和优秀项目,推动山地自行车运动、环湖自行车运动、徒步山水游、户外拓展、垂钓、跑马等体育项目的开展,促进观光、休闲、娱乐、度假、运动体验等为主要形式的运动休闲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运动休闲产业,鼓励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等服务设施,支持发展以体育运动休闲为服务内容的俱乐部。积极扶持各类社会团体及体育协会组织发展壮大,充分发挥社团和体育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示范与带动,引导市民扩大运动休闲消费。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休闲旅游线路。

  4、大力发展场馆运营业。制定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标准和服务标准,推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群众健身和举办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提供场地服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运营,激发体育场馆发展活力。鼓励发展体育场馆专业管理运营公司,以体育场馆为载体,整合周边资源,打造健身服务、场馆运营、竞赛表演、商贸休闲等多功能体育服务综合体。继续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并将教学之外的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使用公共资金建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方便群众健身。探索各类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第三方运营及管理机制。

  5、大力发展体育彩票业。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考核体系、夯实市场基础,抓好增机扩容、网点规范、公益宣传和安全运营等工作,确保总销量逐年提升。严格按规定使用体彩公益金,规范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分配比例,重点向公共体育领域倾斜,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和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6、大力扶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努力创建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借助环城科技产业园的政策优势,引进1家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体育用品服装生产企业,引导现有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创建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支持宁阳经济开发区培育发展中小型体育企业,逐步建成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集群。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强研发中心建设,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逐步扩大产品出口份额。

  7、大力发展康体服务业。推进体质健康“关口前移”,在全县推行“医保卡健身”制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政府定点经营性健身场所可用于健身消费。继续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中小学全面落实达标测试活动。建成县国民体质科研监测中心,配备标准化监测设备,常年免费开展学生、职工、城乡居民等各类人群体质监测服务,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运用竞技体育科技成果服务群众健身。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体质测定、健康咨询和康复理疗等各类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常规体检中增加体质检查项目,促进体育与运动康复、医疗卫生融合发展。

  8、大力发展足球等潜力项目。认真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将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完善足球产业链,积极推动足球事业改革发展。普及提高青少年足球,实施校园足球行动规划和青少年精英足球培养方案,广泛开展高中、初中、小学三级校园足球联赛,探索建立“教体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推动社会足球加快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及时总结足球项目改革经验,促进篮球、排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潜力项目加快发展。

  9、促进其他门类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商业与体育融合发展,利用大型购物中心建设多功能的购物、健身、娱乐综合体。积极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融合发展,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促进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体育物业、体育文学创作等新型业态发展。加强体育产业行业协会、体育产业联合会等建设,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门类的协会和中介组织,促进各业态协调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社会投融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设立县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投向体育企业创新和小微企业、体育服务业发展等领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积极施行出租出售、减租免租等措施,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将其他行业闲置房产改造为体育健身场所。鼓励各级整合体育场馆、赛事、运动队等资源,组建由政府、社会共同出资的公司制企业或企业集团,依法自主经营。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自主创业培训和辅导,帮助个人创办小微体育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多渠道开拓市场。

  (二)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工作机制,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科学制定购买程序和指导性目录,将全民健身活动与公益性体育竞赛组织承办、体育职业与运动专业技能培训、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公益性体育文化产品创作与宣传、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与推广、公共体育设施运营与管理、公共体育规划政策研究与资讯信息统计分析、体育场馆设施和健身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

  (三)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优惠政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加强体育设施审核把关、竣工验收和执法检查,对发现未达标准而开工建设、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改变用途等情形的,严肃追究责任。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

  (四)完善税费价格政策。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体育企业申请高新技术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为提供文化体育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体育企业发生的重组业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体育场馆的自用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暖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商业标准执行。

  (五)完善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市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和监督。加快发展体育中介和培训机构,大力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将体育产业人才引进纳入重点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体育产业职业经理人等高端人才。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运动员等从事体育产业工作,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鼓励街道、社区优先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完善对体育服务业发展和行业推动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业人才奖励政策,将其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奖励范围。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发展体育产业,将其纳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别编制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领域、主攻方向和区域布局,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文化、服务业、健康、养老等方面的同等优惠政策,促进体育产业繁荣发展。成立宁阳县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分解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定期督导考核,分析体育产业发展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合力推动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二)规范行业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落实措施和意见办法。建立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定期开展统计,发布体育产业研究报告。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

  (三)加强监督落实。全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发改、体育等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并根据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进行年度考核,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1、宁阳县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2、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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