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21MB2794342A/2017-08113 成文日期 2017-07-15
发布机构 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文号 宁政办发〔2017〕22号
有效性 有效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5 16:35:34 阅读: 打印 关闭

政策解读链接:《宁阳县县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宁政办发〔2017〕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以上驻宁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国有企业改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陈  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  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于师义  副县长

成 员:田永友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吴继士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赵  刚  县国资局局长

武启军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志洁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吕洪胜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士贞  县发改局局长

李建国  县经信局局长

辛武允  县房管局局长

程晓东  县金融办主任

孙启超  县国税局局长

张忠伟  县地税局局长

曹广强  县审计局副书记

李悉文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贺龙  县国投实业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局,赵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