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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0-11-23 16:53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几年来,我县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6号)文件,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通知》。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二、综合监管与以往监管模式的区别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确定了健康中国战略,这对医疗卫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是一个全方位的布局和新的工作模式转型。综合监管制度作为推进医改的基本制度之一,充分说明了建立全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重要性。《通知》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监管效能,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主要实现“三个转变”,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从而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三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全行业、全流程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为建设健康宁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是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建立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等5个方面的任务,通过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确保监管长效有力。

第三部分是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职责。三是强化工作督察,建立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信息来源: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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