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794342A/2021-12501 | 成文日期 | 2021-10-23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宁政发〔2021〕1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创新型宁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以上驻宁各单位:
《创新型宁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创新型宁阳建设实施方案
加快创新型宁阳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创新型国家指示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举措,是进一步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培育科创名地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县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兴县”两大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宁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创新型宁阳。全县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5%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亿元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比例达到40%以上;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流动顺畅,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健全,创新创业环境更加完善。科技体制改革成效更为显著,区域创新体系更为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技术对外依存度进一步降低,主要创新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市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谋划构建县域创新发展新格局
1、发挥开发区创新引领作用。支持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充分发挥创新资源集聚、创新基础好的优势,积极培育高端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循环经济,加快形成创新型宁阳建设的核心支撑力量,辐射带动全县创新发展。鼓励泰安市“双50强企业”(工业领军50强企业、科技创新50强企业)、“520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具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突出各自优势联建共建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宁阳经济开发区(环城科技产业园)突出区域特色,集聚各类创新资源,汇集各类创新要素,以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为核心,实施产业培强、城建攻坚等工程,全力打造支柱产业和创新产业集群;进一步凸显产业、项目、人才集聚优势,采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方式,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众创空间、专业化产业园等,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打造我县的“人才高地”“创新高地”“产业高地”。(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2、推进各类园区加快发展。规划发展一批区域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加速集聚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区域发展方式的转变。探索创新省级农业科技园管理的体制机制,将园区建设成为具有宁阳地域文化与科技特色、产学研结合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立足我县农业主导产业优势,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统筹规划,积极争创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园区)
3、实现乡村创新发展。支持乡镇、街道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创建特色鲜明、示范作用显著的创新驱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带动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夯实创新型宁阳建设基础。深入推进“双创”活动开展,加大“星创天地”“农科驿站”等农业基层创新单元建设力度,形成创新发展新模式。发挥科技特派员、科技指导员作用,实现服务领域从农业科技向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性转变,使其成为县域科技创新的重要人才力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二)强化创新型宁阳建设主体
落实梯次培育联动服务机制,挖掘各乡镇(街道)、园区创新主体资源,坚持上下贯通、县乡联动、部门联手的原则,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落实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持续壮大,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稳步增长,打造创新领军型企业,建立全县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不断强化壮大创新型宁阳建设主体。
1、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落实优惠政策,推进创新创业,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型瞪羚企业。结合“520企业”培育,在全县中小微企业中开展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过层层筛选、扶持、积累、逐步晋级,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和创新能力同步提升,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显现,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不断壮大,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园区)
2、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以培养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培训,扎实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申报工作。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联手建立服务机制,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开展认定申报培训,为培育企业开展全流程、专业化服务,解答企业申报问题,引导企业增强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市场监管、科技等部门要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激发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能力。各有关部门要联动服务,共同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研发投入等工作,进一步扩张全县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强化创新驱动,支撑经济稳步增长。(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3、打造创新领军型企业。结合企业研发投入、科技项目、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等科技创新要素,发挥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攻坚组作用,在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平台、人才培育培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培植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引导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建设创新平台,带动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提升我县产业集聚层次与发展水平,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形成梯次递进、有序衔接、后备充足的良性循环,真正让企业成为县域科技创新的主体,打造县域科技创新领军型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4、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规模。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要求,搭建科研平台,实施科研项目,聚焦创新人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的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深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支持一批产业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集群加快发展。通过整合资源持续创新、新旧动能转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赋予传统特色优势产业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特质。结合我县产业实际,到2025年,全县在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建材、绿色高端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配件、纺织服装、绿色造纸、食品加工等产业形成以科技领军企业为支撑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成为全县创新发展的示范性行业。在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未来产业领域,打造一批引领性行业,成为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三)提升创新型宁阳建设技术供给能力
1、健全产业技术创新机制。鼓励企业制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储备一批能够形成先发优势的技术,掌握创新发展主动权;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接重点科技工程;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择优支持中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发展质量。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普惠性财税政策落实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2、完善技术创新支撑平台。鼓励构建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实体化运作(独立法人)的新型创新创业组织形式,构建技术研发、专利共享和成果转化推广平台,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制定技术标准,建立联合开发、共同投入、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紧密合作机制。高水平推进北大泰安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扎实推进“一企一平台”梯次培育,建成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工程化研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宁建立技术转移中心,依托母体科技资源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服务。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等要素建设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不同方向的创新创业共同体。(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园区)
3、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合作,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储备,组织我县重点产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科研创新联盟,推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进程。强化企业在科技合作中的主体地位,有计划地组织企业开展系列对接活动,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积极发展以科技合作为先导,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合作新模式。(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4、推进创新创业深入发展。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布局,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打造“苗圃—孵化—加速—产业化”孵化培育链。支持孵化器建设单位、管理团队及社会资金以创业投资、资金与房租组合入股、孵化服务入股等多种形式持股孵化企业,促进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孵化企业成活率。鼓励发展专业类孵化器,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提高专业化程度。探索新型孵化模式,积极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孵化机构。(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5、强化知识产权保障作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加大知识产权创造力度,培植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水平。开展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提高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部门协作执法和跨区域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形成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担保、保险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国内技术标准的制定,争取企业标准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打造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优势。(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园区)
6、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立一批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专业人员队伍,充分利用省、市科技成果信息库,按专业领域在县域组织成熟可转化科技成果专场对接,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向县域转移并加速转化。健全完善技术转移工作机制,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全面落实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打造实体和网上技术市场健全、专业技术市场为补充的技术市场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横向纵向联通,衔接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四)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1、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引进。着眼增强高质量发展后劲,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创业人才和青年人才。围绕省市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建立我县重点产业领军人才评选机制,坚决破解人才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按照产业创新类、产业技能类、科技创业类评选一批宁阳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并作为申报上级人才工程的重点储备、培养目标。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人才政策措施,指导帮助企业加大引才用才力度,建立引才用才工作机制,实现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争取入选更多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工程。(责任部门: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2、建立健全外国专家管理服务机制。以现有与外国专家合作的企业为桥梁,在服务、联络本企业外籍专家的同时,积极开展我县其他企业外籍专家的联络、引进工作,帮扶我县其他企业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定期征集我县企业对外智力需求信息,实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对接,搭建企业与外国智力合作对接的桥梁,增强企业引进外国智力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建立以用为主的涉外智力引进机制,引导企业以技术革新、项目合作、平台共建为重点开展外籍人才引进工作,建立与外国专家的长效合作机制,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责任部门:县科技局、县外事服务中心、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3、支持领军人才发挥作用。对市以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为科技人才专心工作、潜心研究营造环境。建立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新对话机制,增强领军人才在主导创新中的话语权和科研活动主动权,赋予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和更大科研经费管理及自主权。支持创业领军人才瞄准高端和前沿技术方向,自主确定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攻克重大科技难题。鼓励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根据科研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和重大应急攻关项目,进行研发攻关。充分发挥创业领军人才的优势,在人才待遇、项目落地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健康发展,营收利税增幅稳步增长,企业尽快做大做强。(责任部门: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
(五)推进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
1、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强化研发投入,在科研项目储备、关键技术攻关、高层次人才引进、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强科研项目绩效评估与过程管理,确保项目专项经费符合上级政策和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有效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科技金融的支持力度,强化落实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政策。引入担保机构,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为入库无抵押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抵押担保,调动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两方面的积极性,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助推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和科技研发活动,推进我县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科技经费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税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创新型宁阳建设工作,县科技局负责创新型宁阳建设的组织实施。加强各级科技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配齐机构配强人员,提高科技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强化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系列政策,强化创新型宁阳建设政策支撑。不断完善普惠性创新政策体系,加大各项税收金融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创新政策调查和实施评估,提高政策落地的实际成效。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强化协作,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着眼长远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及时充分地针对创新型宁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努力形成推动全县科技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创新型宁阳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展现创新型宁阳建设进展和成效,充分挖掘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和鲜活经验,营造全县上下倍加关注、各方支持、全员参与创新型宁阳建设的良好氛围,切实凝聚起“聚精会神抓发展,万众一心建强县”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