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宁阳县“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6-10 13: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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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征集依据
草案解读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泰安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制定本规划,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1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阳大道1299号 。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621028 。
(三)电子邮件:scjdgljbgs@ta.shandong.cn。
2022年6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泰安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制定本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泰安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宁阳县“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决策事项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10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至7月10日,共收到建议7条。在与有关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后,最终采纳建议5条,并将未采纳情况向建议人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