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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0043120958/2023-19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2023年宁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公示(第四批)
发布日期:2023-11-20 09:3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泰人社发〔2023〕9号)和《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等文件规定,2023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经初步审核,   我县有134家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38-5627830 

电子邮箱:nysybx@ta.shandong.cn 

附件1:2023年宁阳县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四批).xlsx

附件2:关于规范使用稳岗返还资金的提示函.doc


宁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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